| 引用: 引用: 先谢谢楼主的热心帮助 情况:在公司做了3年不到,现在气工作环境氛差,也赚不到钱。新的合同时2008年1月1日签的,合同有效期是3年。和领导关系不佳(基本他当空气,骂也好,表扬也好,我完全没反应),领导没事会找些行为规范的事情来找茬,比如上班迟到(我不超过10分钟,一周2次左右),下班从来不加班(不是明文规定要加班,或者是工作没有做好。而是每天领导口头说要加班半小时,给总裁做样子看),上班看kds。所以现在我自己想走,领导也扬言要开除我。 问题1:公司能否以上述行为规范问题来开除我? 问题2:公司是否能够以工作能力不够,来开除我?(比如本来一个月能做100w的单子,现在很多能做的,我故意拖沓,然后单子被竞争对手公司抢去了。自己只做了50w) 问题3:如果真的开除我了,我能得到怎样的最大化的补偿?(比如说赔几个月工资?还有加4金问题怎么解决?) 问题4:公司是否能随意把握调岗降薪?(比如掉到产品部,技术部去干点我完全不会的事情) 1、看劳动合同或书面的规章制度是否有只此类规定,如无,则不能,如有,视具体情况而定(仅限于迟到,和加班没有关系) 2、不能 3、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4、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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