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1日和太太去看席琳迪翁演唱会,事前还为能弄到一张演唱会的票子而洋洋自得,虽然只是最低档的300元而已。可这种好心情仅仅维持到进场,一落座我就傻眼了,在内场中央竟然竖立了偌大的一块投影幕,将整个舞台遮去2/3(当时坐在我们背后一排的某小姑娘还天真的认为演唱会开始后这块屏幕会升起来不影响视线),显然我们整场演唱会只能看电视转播了(详见下图)。演出一开始果不其然,舞台两侧的大屏幕和这块屏幕固然承担起了让大家看清的重任,但是也剥夺了我们消费者看到舞台本身的权利。我想设置大屏幕的初衷是让延长会的观众有更好的体验,而不是认为的为不同看台设置档次的差别。就我看来,仅仅是为了让大家看得更清楚,舞台两侧的大屏幕已经足够。大家掏钱来是要看真人的,那怕是通过高倍望远镜远远的瞟上一眼,可是对于300元这个票价的几个看台来说,连这种起码的要求都成了奢望。
我和太太平时文艺演出看得也不少,以前从没有过这样的遭遇,记得05年刘德华演唱会我们也是买最便宜的票子,在差不多看台的位子,起码可以毫无遮挡地看到舞台。
我打电话到演出主办方去投诉,得到的答复是现在上海体育场的舞台都是这么搭的,换言之也就是有这么几个看台是永远无法直接看到舞台的。即使如此,我们消费者也应有知情权,在事前的演出座位表等宣传材料里面对某些等级的座位视线可能受阻等情况进行明示,起码我是不会花钱去看这种“电视转播”的。
在这里发这个帖子,不为得到什么物质赔偿,只是希望和我有相同遭遇的网友可以联合起来,向这种严重侵犯我们权益的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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