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我所购买的LG冰箱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一事陈述如下:
2006年2月3日,我在广州市番禺区洛溪新城百佳超市购买了一台LG电冰箱,产品型号:GR-B2071GBC,购买价格:7888元(见发票)。
2006年8月(具体时间不记得),我家人发现冰箱里的食物变质,仔细观察才知道冰箱已经停止工作了。于是我拨打LG免费服务电话4008199999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找番禺的维修中心,于是又打电话到番禺维修中心反映情况(020-84815712)。番禺维修中心的工作人员上门来处理(好像姓甘,男,三十多岁),说检测仪器太大搬动不方便,要把冰箱运回维修部维修。虽然我估计工作人员已经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只是不想让我们看着他修理,毕竟当时买了还不到半年。但因工作人员坚持,也没有办法,于是工作人员把我的冰箱搬走了。大约过了十来天,冰箱送回来,工作人员说是漏雪种,压缩机也有问题,换了一个压缩机。第二天,我听到压缩机发出“咔咔咔”的异响,声音很大,于是又打电话到维修中心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再次上门检查并进行了现场维修,声音就没那么大了。
2006年5月(具体时间不记得),家里的总空气漏电开关突然跳闸,推上去又弹下来,后来拔掉冰箱电源就正常了,插上冰箱电源后总空气漏电开关又跳闸。于是我再次打电话到维修中心,工作人员又上门检查后说是压缩机又坏了,导致短路。这次我没同意拉走冰箱,工作人员答应拿新的压缩机到我家更换。又等了十来天,压缩机终于到了,工作人员把压缩机带到我家,叫我们看着他拆开包装,然后换上新压缩机。
2007年3月20日,家里的总空气漏电开关又跳闸了,情况同上次一模一样。第二天,我再次打电话通知维修中心,维修中心的工作人员上门检查后说压缩机又坏了!然后说回去汇报,就走了。直到4月8日,维修中心的另一个工作人员带了一个身穿LG工作服的工作人员到我家,说是LG工厂派来鉴定这台冰箱的工作人员。他们对冰箱做了简单的检查后,说是压缩机坏了,但导致压缩机损坏的原因判定不了,要回去汇报。我明确的告诉维修中心和LG工厂的工作人员,压缩机是冰箱的“心脏”,我这个冰箱在10个月内换了两个压缩机、修了一次压缩机,到第13个月压缩机又坏了,对于这个冰箱我已经完全没有信心了,要求更换同一型号的新机(尽管新机价格已降至6980元),希望他们将真实的情况及时反映回工厂。可他们说做不了主,要回去写申请报告。在我的追问下说三天后答复我。直到工厂的工作人员上门鉴定的后第4天下午(即4月12日),我主动打电话到维修中心,工作人员答复我:“可以申请换压缩机。”
为此,我专门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三包”规定(电器)》等法律法规。我要求更换同一型号产品的要求完全是合法也合理的,而厂方却如此不负责任、无视相关法律法规、愚弄消费者,实在令人气愤!同时,我上多个“消费网”都看到不少人投诉LG电冰箱不同的质量问题,其中不少人投诉LG售后服务不服责任。
仔细算来,我买这个冰箱前后不到14个月,却因相同问题大修了三次,现在又出现同样问题。中途断断续续近40天不能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了我和我家人的正常生活。连邻居都笑话我说:“你的冰箱绝对可以评个最节约电能奖”!我无言以对。
鉴于以上情况,我强烈要求这台LG冰箱的制造商尽快更换一台相同型号的冰箱给我,同时赔偿带给我的损失并向我道歉!要求番禺维修中心为其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向我道歉!
投诉编号: TS106954
产品名称: LG
投 诉 人: 孙女士 产品型号: GR-B2071GBC
投诉类型: 家电产品 - 冰箱 出厂厂家: LG 电冰箱厂
-------------------------------------------------------------------------------------------
这个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