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军相关规定,执行战斗任务时所发生的事故称为“战斗损失”,一般不归为飞行事故。我国军事飞行事故分为等级事故和事故征侯两大类。其中等级事故分一二三等,一二等总称为严重飞行事故。三个事故等级的具体划分为:
一等事故:一机上有一人死亡或飞行事故受伤后在5天内死亡;飞机报废或无法修复;飞机在飞行中失踪;
二等事故:一机上无人死亡;飞机严重损坏,修复费用超过飞机价格的60%;或修复费用未超过60%,但飞机修复后未能达到规定性能;飞机迫降在无法运出的地区;
三等事故飞机损坏较重,但修复价格不超过飞机价格的60%。
http://www.fyjs.cn/bbs
某部一名飞行员平时错忘动作就比较多,飞行前身体健康,在事故当日上午的飞行中,着陆时放阻力伞按错电钮,将副油箱投到跑道上,为此还写了书面检讨。当日下午继续参加飞行,上飞机前又拿错了氧气面罩,忘了带手枪。在起飞滑跑时,又忘了放15度襟翼,后经僚机提醒才放下。起飞后,又忘了收15度襟翼,飞机进入不规则状态,终于导致机毁人亡。
1986年7月22日,空军某部一新飞行员驾强5飞机进行训练飞行。飞机升空后收起落架,但忘了将起落架收放手柄收回到中立位上,飞行训练完成以后准备着陆,飞行员将手柄从收上位置放到中立位置,认为起落架已经放下,实际上起落架并没有放下,也没有检查起落架收放信号灯和指示杆,就在跑道上降落,结果飞机机腹摩擦跑道起火,飞机被烧毁,幸好飞行员未伤亡。
1972年,空军一名飞行员进行试验飞行,试验项目是投放水雷。由于试验前在地面挂水雷的降落伞的一条保险丝忘了系好,结果投放水雷时刚打开舱门,挂水雷的降落伞突然在空中张开,飞机产生巨大的下俯力矩,从600M高度直接坠入水中,造成机毁人亡。
1984年,海航一名飞行教员检查一名飞行员复杂特技飞行技术。因飞机起飞前未按规定加足燃油,飞行中燃油耗尽而导致发动机停车。飞行员弹射跳伞成功,飞行教员在场外迫降,身负重伤,飞机损坏。
1989年,空军一名飞行员进行训练飞行,也因起飞前未加足燃油使2抬发动机在空中停车,幸好飞行员沉着,迫降成功,但飞机损坏。
1985年,空军某部一架安26运输机准备转场飞行。在地面启动发动机滑行时,发动机突然自动停车。后经过检查发现,在抽出的航空煤油中渗入的水分竟占30%,约有一吨水。幸亏飞机刚刚滑出尚未起飞,如果飞机升空,发动机全部停车,必将造成严重飞行事故。
1992年8月5日,我空军一名飞行员驾歼六飞机进行低空超低空特技飞行训练。完成训练飞行返回机场时,突然与几只飞鸟相撞。当时高度800M,飞行速度630KM/H。飞鸟撞在右发动机进气道和右副油箱支撑杆上,右发动机立即停车。飞机发生剧烈震动并带着坡度向下俯冲,飞行员无法操纵飞机,弹射跳伞成功。飞机坠地爆炸。
1993年2月24日,我空军一名飞行员在一海湾地区进行低空超低空特技飞行训练,在低空时突然与一群飞鸟相撞,2台发动机立即停车,飞行员未及弹射,飞机坠地爆炸,造成一等事故。
1961年11月9日,我驻湖南某部飞行员驾歼5飞机进行双机跟踪攻击训练,因攻击机飞行员操纵错误造成两机相撞。这名飞行员驾驶的歼5飞机立即被撞成三段,前机身与双翼在一起。飞行员突然被震昏,醒来后见飞机倒飞旋转下降,完全失控,安全带被撞开,头顶着座舱盖无法正常抛盖打火。后来他用地面机械抛盖法将舱盖抛掉,人立即倒出座舱,跳伞成功。当时高度400M,速度800~900KM/H,飞行员降落在一个小山坡上,没有受伤。
还有更XX的:
1994年6月24日,空军航空兵第44师131团组织14架飞机进行跨区机动训练,任务航线为在四川与湖北之间飞一个往返。四川境内由空33师指挥所负责,湖北境内由广州军区空军指挥所负责。
14时29分,14架飞机编成4个梯队从四川某机场起飞:
2架歼教-6编双机第一梯队,12架歼-6甲编成3个四机梯队
15时54分,机群在湖北某机场完成着陆。
15时45分,四川返航机场及周边广大地区气象开始变坏,预报可接收降落时间不得晚于17时45分,最多允许到18时(晚一分钟都不行)。
16时09分,在上级指挥所催促下,双边机场同意放飞。
16时24分-59分,4个梯队陆续从湖北某机场起飞返航。
17时36分,第一个歼教-6编队返航降落到四川某机场。此时,主降机场、备降机场及附近所有军民用机场均被强雷雨、大风覆盖。
至18时,四川某机场15分钟内记录降水量达13.2毫米,后续各梯队被迫在12-14米/秒的大顺风状态下强行着陆。
17时56分、59分和18时10分,三个梯队完成着陆,降落过程中失事3架。
三批3号机,冲出跑道尽头275.4米,左偏96.8米,反扣在护场沟内,飞机报废,飞行员牺牲。
三批4号机,冲出跑道尽头573.1米,停在稻田水渠上,飞机报废,飞行员负伤。
四批3号机,坠毁于离机场31.5公里处一座标高1005米的山头上,飞行员牺牲。
“6?24”重大事故,牺牲飞行员2人,损失飞机3架,除失事的3架飞机外,其余9架飞机的雷达罩、发动机等部件均不同程度遭雷击、大雨损伤。
事故主要原因:
广空指挥所战勤值班人员严重违反条令、条例和有关规定、急躁蛮干,气象掌握失职,指挥决策失误,强行要求起飞。降落地区均为恶劣雷雨天气覆盖时,未果断命令空中飞机返航。
空33师指挥所战勤值班人员从132厂试飞大队调入该部时间不久,岗位职责不熟,甚至不知道部队转场必须要有备降场的规定。工作不认真细致,没有尽职尽责,事先未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气象,当飞机无法正常着陆时,指挥所束手无策,陷入混乱状态。
空勤人员评价:
空44师131团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长期担负对越防御作战任务,作为夜航团,仪表科目技术扎实,飞行作风泼辣,战斗作风顽强。
参训各飞行员在这种极其恶劣的气象条件下,不顾个人安危,英勇顽强,不屈不挠。空中闪电多次击中飞机,飞行姿态恶劣变化,飞行员处变不惊,连续调整,将飞行操纵恢复到正常状态,反反复复,不屈不挠,没有一个飞行员失去信心,提出弃机跳伞,将事故损失降到了最低。
在地面失去指挥,任凭飞行员自行处置的情况下,带队干部自觉指挥部属,干部谦让部属,老员谦让新员;坚持到最后的副团长张茂海、副参谋长刘运良,降落时油料表指零,飞机一接地便双发停车。为保护战友生命和国家财产,表现出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
1970年某师在飞行员去疗养前一天,在大家忙于个人疗养准备,安排家庭生活,很不情愿的条件下,组织夜航飞行.当最后一架飞机进入下滑着陆时,指挥员发现前一架飞机还未退出跑道,便下令下滑的歼六复飞,飞行员判断不需要复飞,要求着陆.指挥员口气生硬地令其复飞,飞行员很不满意地说:复飞九复飞.结果在复飞过程中操作失误坠毁造成一等事故.
1980年同一个师.部队即将转场前夜,为了抓天气,临时确定组织夜复训练,因准备不足,结果发生一起撞山事故,机毁人亡.
1981年7月18日,某部飞行员驾歼六做半滚倒转,进入反俯冲状态后,因操作不当飞机轻微抖动,情绪立刻紧张,先后两次推拉驾驶杆,在未看清飞机状态下弃机跳伞.
1982年5月,某部飞行员驾歼侦6目视侦察炮兵阵地.飞机在目标区上空500米高度左盘旋,下降到200-300米右盘旋时以大速度(780-800KM/H),小坡度(5-10度)小俯角3-4度触地爆炸,一等事故.且造成地面损失.此前的1月另一部队飞行员曾以同样方式发生坠地事故.
1982年7月15日,某部用歼教六检查飞行员511练习,在左下滑横滚中,滚到第二圈时,飞行员感觉滚得太快,不自觉地向右后方压了杆,飞机突然右滚,教员误判为失速滚转,即放平舵,推杆,没有改出,高度2000米前后舱先后跳伞.
1987年12月14日,某部运8更换起落架后试飞,飞完预定课目返场着陆时,前起落架放不下,机组人员在空中花了两小时,想尽办法均未放下,最后只得场内迫降,迫降滑行796米,三等事故.拖回检查:外观无异常.分解收放作动筒,发现腔内有木块,经查证该件系苏联1967年产品,外来物是装配时遗留的.
1988年2月,一名飞行员违反空中纪律,擅自驾歼六低空观察自己家乡,低空大速度盘旋,触地爆炸.机毁人亡.
1988年11月19日.某部发生一起歼六二等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右机翼炮舱后部起火,机务人员进行了四天大检查.在所有飞机中有50%不同程度遭到鼠害,老鼠上飞机.做窝,咬坏电缆.
1988年7月29日 某中队长驾歼六III33号机(装LS-16B盘刹)飞521练习(拖靶机).飞机滑跑1130米偏出跑道.撞在距跑道头1660米的护场沟上烧毁.飞行员烧伤.
据统计,1974-1988年间.我区各型飞机共发生机轮爆破176起,造成严重事故3起,三等事故4起
歼教六自装备部队以来,多次发生飞掉座舱盖问题.
1988年某部歼教六在低气象训练中,由于后座舱盖上锁不到位,仅飞行45秒,座舱盖飞掉,撞坏操纵系统,一等事故.
1988年某部副团长驾歼6甲带飞僚机,低气象条件下穿山,僚机提醒长机高度问题.长机高度表已失灵.副团长要求僚机飞行员执行命令,此后双机撞山,长机弹射跳伞成功,僚机飞行员牺牲.地勤用了半个月才挖出残骸.
-------------------------------------------------------------------------------------------
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圣剑,那只是人们心中对美好的希望所汇聚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