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用: 但我隐隐的感觉到,对方什么都不会答应,他们在拖时间,拖得我们心力交瘁,拖的我们不堪重负,到那时一切都好解决了。而在我心中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怕拖,是因为女儿,女儿一天不送,我的内心就会增加一分的痛。女儿的面孔,女儿睁着的双眼时常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入土为安!入土为安呀!也许很多人会说:“不能送呀!那是筹码!”可哪一位父亲没有对孩子的深爱?哪一位父亲愿意女儿永远躺在那冰冷的地方?哪一位父亲又能忍心拿自己的女儿当作筹码?不能!不能!入土为安!入土为安呀!不能再让已经不明不白死去的女儿再受这尘世的折磨。于是我暗暗地做出了痛苦的决定,一个让我也许一生都背负屈辱的决定。 4月18日,谈判已是毫无意义,老样子,对于过程,责任等等一概不认。王副局长在决定了最后的赔偿金额后说:“我能做到的就是这样了,不行我就回去汇报,换别人再来和你们谈,但还会是一样。”是的,还会一样,那就是无休止的拖下去。于是我愤怒的说出了我的决定:“你们听好了,我告诉你们,这不是钱的问题,没什么好谈的了,你们起草吧,你就是只给我一分钱我都和你签,把我的女儿好好地送走。但是你们记住了,仇恨没有化解!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不要有我这样的经历。”说完,我起身离开了会场。 |
| 引用: 回到了谈判桌上,还是那无休止的原则和拒绝,他们最感兴趣最愿意谈的就是赔偿,许多造谣的人不是很愿意让我说赔偿的事吗?那就好好听听吧。在和王副局长的单独对话中,王直言不讳的问我:“你为什么不愿意打官司呢?”我毫不隐讳地说了(许多人可能认为我傻,可我不认为,其实他们已经知道原因而还问,我又何必再让他们说我说谎呢?),王说:“可是你提出的太高了,能不能降降。”我说:“这不是买菜,我也不是卖女儿,如果你们有诚意解决问题,当然可以谈,但七位数以下免谈,而且前提是钟晔必须道歉送我女儿。 |
| 引用: 引用: 家长既然为了公证,应该走司法 家长可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这不妨碍老师也很可能有问题 |
| 引用: 综合了一下各位的意见。 两点共识: 1、孩子是无辜的。 2、家庭的教育是有问题的。 两点分歧: 1、贪10元钱是小事还是大事,值得大动干戈吗?包括家长在内都认为是小事。 2、老师留堂是否违法,方法是否合理? 我一直认为老师无过错,起码在当今的社会无任何过错。有幸问过几位当老师遇到此类事怎么办?与家长沟通是必选项,当然方法各异,但绝大多数认为老师做法没错,少数认为这老师较真了点。 如果大多数老师都选择这种做法我是不是认为这是正确的方法,如果你对现行的教育制度或社会风气抨击我没异议,如果仅为此而责难老师这是不公平! 是的,孩子是无辜的,但同情弱者不是把当事另一方变成弱者,探究事情发生的根源,让此事今后不再发生,才是各位讨论的意义所在。 |
| 引用: 引用: 过去总是忙,总是在外地,希望老师多多管教。 摊上这种家长你说咋办?一个班有50个学生,他只是1/50而已 见不了面那就多电话沟通,家长实在不管就请求校方联系青保办协助,这才是青包办应起的作用,而不是说应该要老师去自己解决,就好比我工作遇到困难我要和老板说明并请求协助,如果我不说自己扛下来最后搞不定就是我负责 |
| 引用: 我早上看见有人说老师没错。错在学生。而且这个学生很坏。但反过来。难道老师就只能用关学生夜学这一个办法吗。难道你就不可以上学生家跟学生家长沟通。。。只能说现在的老师教育方式方法太差劲。应该多学学为人处事。与人沟通。。。现在老师的素质水平不合格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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