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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ZT 中国的“黑暗富豪”是怎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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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锣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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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老总移花接木,山东鲁能私有化zz
小愚 发表于 2007-1-10 14:55:00

《财经》杂志


2006年12月30日,山东省省会济南市迎来了2006年的最后一场雪。纷飞的雪花中,带有“
鲁能”字样的各色广告灯牌悬挂在主要的道路边,在深夜清冷的街头显得格外耀眼。

  鲁能近年来崛起于山东大地,横跨煤电、矿业、房地产、工程建设、金融、体育等多
项产业。这个名字不论是对电力业界资深人士,还是街头匆匆而过的行人,都如雷贯耳。
鲜为人知的是,经过一年来的辗转腾挪,这个庞大的企业王国已悄然易主。

鲁能集团,这个原为国家电网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下属的“三产多经”企业(电力行业
内部对“三产”和多种经营公司的通称),如今已然是羽翼丰满的企业王国,总规模不仅
超过原母体山东电力集团,也超过胜利油田、兖州煤矿、海尔集团等其他知名本地企业巨
头。据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截至2005年底的数据,鲁能集团以总资产738.05亿元傲居
山东企业第一。

很少有人知道,这家“巨无霸”数年前已并非国有企业,主要由具有垄断地位的电网
系统职工控股;更少人知道,今天的鲁能,已经完成了惊险的一跃:在内部人严密运筹之
下,职工退股已经基本完成,两家位于北京的企业——北京首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首大能源)和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下称国源联合)——已获得鲁能集团91.6%的股份。
鲁能集团股权的作价依据,为鲁能集团截至2005年底的账面净值,并且减去了鲁能集团向
股东支付的2005年度现金红利。以此计算,两家公司收购总价格约为37.3亿元。

2006年12月,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陈光健上书国务院,反映
鲁能清退职工股并引进两家私人企业股东的情况。这封信措词峻急,请求国务院成立专门
调查组,查清这一事件中可能涉及的“腐败问题”。

鲁能两个“新主人”的名称,在鲁能内部一个极小的圈子里一度被称为“绝密中的绝
密”;如今,正是这两家名不见经传的神秘公司,成为这一大型综合性财团的绝对控股人
。从这两家“幸运的”新股东往上追溯,则是层层叠叠密如蛛网的股权转让与交易网。


今天的鲁能究竟属于谁?云深不知处,答案在这张网中。


既成事实

“鲁能集团公司层面的职工退股已基本完成。”2006年11月8日,鲁能集团政治工作部
宣传负责人金涛向《财经》记者证实。

事实上,鲁能集团远不止是“基本完成”职工退股而已。在鲁能内部,北京两家私人
企业入主鲁能集团的说法早就悄悄流传,但长期以来,无人知晓是哪两家公司,更不清楚
是用什么价格、什么方式转让股权。即便到了2006年下半年,鲁能集团股权转让及相关的
股权变更手续完成以后,这一消息仍然被严密封锁。《财经》记者遍询鲁能集团与山东电
力业内人士,无人说得出新股东的名称。金涛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仍然否认鲁能
正在进行改制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说法。

与此同时,中央国资委、国家电监会等部门的高级官员也表示,迄今没有接到鲁能集
团股权转让的报批文件。

然而,新晋股东绝对控股鲁能集团,早在半年前就已成为现实,有关工商登记变更业
已完成。

山东省工商局资料显示,北京首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于2006
年5月获得了当时鲁能集团35.77亿股本中的91.6%。鲁能集团50家股东中,除三家公司,其
余股东均已完成职工退股,随即将所持鲁能集团股权悉数以净值作价转让。其中,山东省
电力工会委员会(当时名称为中国水利水电工会山东电力委员会,下称山东电力工会)持
有的31.52%股权转让给首大能源;其余46家股东合计持有60.09%的股份则转让给国源联合


2006年6月10日,鲁能集团已经召开了新一届股东会,刚刚完成股权变更的新晋大股东
立即宣布增资。首大能源与国源联合计划共同增资37亿元左右,采用分期付款出资的形式
进行。目前,第一期认缴出资7亿余元(国源联合4.1亿元,首大能源3.4亿元)已打入鲁能账
户;第二期认缴出资29.7亿元约定于2006年12月31日之前到位。

待增资完成,鲁能集团的注册资本将达到72.94亿元,国源联合、首大能源分别拥57.
29%和38.59%。

鲁能集团新一届董事会亦已正式产生:原董事会成员钱平(山东电力集团总会计师)
、焦德房(鲁能物业公司总经理)、刘建旬(山东青岛供电公司总经理)、王鲁军(山东
电建三公司经理)等去职,同时去职的还有于世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等五名
监事。新晋大股东国源联合派出三名董事李彬(国源联合董事长)、霍宏、肖翠兰,首大
能源派出两名董事熊宏伟(首大能源董事长)、曾鸣(首大能源子公司首大能源科技公司
董事长),在九人董事会中共据五席。

代表新大股东进入鲁能集团董事会的国源联合董事长李彬年仅36岁,是内蒙古包头市
人氏。

鲁能集团核心人物董事长高洪德与总裁徐鹏继续担任原职。

高洪德与徐鹏均从山东临沂起步。高洪德历任山东临沂行署办公室科长、电业局副局
长、山东电力局局长助理、山东鲁能控股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之后经历鲁能历
次股权转让,目前仍担任鲁能集团的董事长;徐鹏曾任山东临沂电业局局长,2003年前后
进入鲁能集团总部,任分管地产业务的副总裁,其后很快被提升为鲁能集团总裁。

如果一切顺遂,新董事会及其所代表的新晋大股东意志,将主导鲁能这家总资产超过
700亿元的企业巨头未来的命运。


“转制”三部曲

2006年的这场改制,对鲁能决策者来说,可能是水到渠成之举。

作为一家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养育的公司,鲁能集团近年来在业务层面数道并进,跨
地区跨行业拓展雷厉风行,作风高调进取,迅速崛起为煤电、房地产和资源行业的重要玩
家;同样是近年间,鲁能集团内部股权结构与资产交易频仍,作风同样激进却极为低调,
令业内资深人士也难窥堂奥。

“鲁能的企业性质到底是什么?”前不久,电监会价财部一位负责官员向鲁能旗下鲁
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位高管发问。答曰:“不是中央国有,不是地方国有,也不是私人
企业,是‘四不像’。”

“那资产呢?”

“资产也说不清,国有、私营都有。”

  “说不清”的鲁能,历史原本并不模糊。

  “鲁能”,原本是山东电力集团(当时为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下属第三产业和多种经
营企业的总称,创建于1995年,其前身可追溯到1988年成立的鲁能电力开发公司。鲁能第
一任总经理崔兆雁回忆,创业之初“只有五个人,一间办公室”。这是第一阶段的鲁能,
至1998年时总称“山东鲁能集团总公司”,经营的资产约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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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山东电力集团撤销“山东鲁能集团总公司”,成立“山东鲁能集团公司”。
这是第二阶段的鲁能,特点是职工持股和国有股共存。这一时期鲁能集团的股权结构是:
山东电力工会代表职工持股超过20%,而山东电力集团直接持股为17%,另有由山东电力
工业局下属的鲁能物业持股19%。

第二阶段的鲁能为时甚短,1999年9月以后,山东电力集团确定以鲁能控股有限公司(
下称鲁能控股)为核心来管理旗下“三产多经”企业。鲁能由此进入第三阶段:鲁能控股
由山东电力集团全资拥有,将本已试行职工持股的鲁能重新全数纳入国有轨道,并大量注
入山东电力所属国有资产。

此时的鲁能控股,规模已然不小。原来的“山东鲁能集团公司”则更名为“鲁能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鲁能发展),主营发电业务,成为鲁能控股旗下骨干企业之一。30
多台发电机组从山东电力划拨到鲁能发展,总装机容量400多万千瓦,相当于彼时山东全省
总装机容量的10%以上。正是依托早年间电力系统的行业垄断地位,鲁能控股获得极大发
展,是山东电力集团辖下同时拥有电力和非电力资产的国有企业。这一时期,山东电力工
会开始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收购鲁能控股旗下的优质资产。

2001年是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启动年。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打破多年集发电、
配电职能于一身的国家电力公司及下属各省公司的超级垄断地位;而改革的第一步,就是
实行“(发电)厂(电)网分开”政策,原电力系统仍然能够以垄断地位掌握电网资源,
旗下电力资源则划至国家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亦即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
集团、中电投集团。

依改革之势,原山东电力的资产一分为二,电网资产组建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为“中
央驻鲁企业、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以垄断地位专责山东电网运营;发电资产则大部
划入五大国有发电集团。但是,已经在此前划至鲁能发展的电力资产不在“分家”之列。


此后,山东电力又在“鲁能”这一旗号下,迈出了关键性一步:2002年11月8日,鲁能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鲁能集团)成立,由此进入鲁能的第四阶段。山东电力工会将持
有的鲁能发展、恒源经贸、鲁能物资等公司的股权作价8.6亿注入鲁能有限。当年年底开始
了职工集资改制。集资由山东电力集团正式提出,要求“自愿集资,数额固定……普通员
工和科技干部3万元;处级干部5万元;局级干部8万元”。

完成了改制的鲁能集团,已接近百分之百的职工持股。与此同时,国有的鲁能控股依
然存在,二者并存至今,但始于2002年,从国有之鲁能控股到电网职工之鲁能集团的资产
交易便开始了(参见资料1:“鲁能集团职工持股结构安排”)。


挡不住的扩张

在2001年电力改革大局已定之后,山东电力透过原多种经营企业鲁能集团,以“职工
持股”模式大规模持有电力资产,很快引起诸多质疑。

2003年初,就在鲁能集团的职工持股已经一切就绪之时,《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
鲁能暗推民营化——31亿员工集资控制360亿国有资产”一文,在电力行业引起轩然大波。
随后,中国投资协会会长陈光健就鲁能职工持股的问题上书国务院。

当年8月,国资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明确要求“暂停电力系统
职工投资电力企业”(即国资37号文)。

职工持股公司是一个遍及全国省级电力(电网)系统的普遍问题。这一做法始于上世
纪80年代末期的职工集资办电,初为电力紧缺时代发动电力系统积极性的过渡措施,在90
年代中期受到学界普遍批评后本应回落,但电力系统的职工持股却随着2002年前后电力改
革厂网分离方案的酝酿与落实,逐渐达至高潮。包括山东、江苏、贵州、四川、湖南、宁
夏等在内的诸多省份由省电力集团发动,掀起大规模职工持股浪潮。在此过程中,各地职
工持股企业的规模、持有电力资产的性质数量虽各不相同,但均与已经实行厂网分离、主
要属于电网系的省电力集团发生种种关联交易,利益关联交错,具体情形相当复杂(参见
《财经》2004年第17期封面文章“‘金元帝国’调查”)。

  国资37号文认为,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对职工参与公司治理、调动生产经营积极性
,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问题明显,如“违规实施国有电力企业职工持股改制;企业改
制未经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未经评估或未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售;国有电力
企业的利润向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的企业转移等”。

  文件明确规定,“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和企业改制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须“
暂停电力企业职工投资发电或电网业务的电力企业”,并做出五条严格规定。其中第四条
明确指出,“违反国办发[2000]69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投资和交易活动一律无效”。
而按2000年10月国办发69号文有关规定,即文件第五条,则“除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
的资产重组、电站出售、盘活存量项目外,停止其他任何形式的国有电力资产的流动,包
括电力资产的重组、上市、转让、划拨及主业外的投资等;凡项目未经国家批准,其已经
变现所得的资金应停止使用并予以暂时冻结”。

据此69号文,则鲁能在电力改革前夕,即2001年以后,从山东电力集团获得的发电机
组并不合法,理应冻结或退还。而按国资37号文,2002年至2003年初发动山东省电力集团
职工集资、将鲁能集团改制为职工持股公司之举,更属“逆势而为”。

  不过,国资37号文出台后,按文件所说“有关规范实施的具体办法”并未出台。而全
国各地电力股工持股企业2000年以后已经投资、不符合国办发69号文的清退工作,亦并未
普遍执行。

无论在此文件之前还是此后,鲁能集团的膨胀势头未受影响。

从身侧的国有鲁能控股平移转让资产已蔚为洪流:从2002年至2005年年末,鲁能集团
直接或间接地从鲁能控股陆续收购了一批重量级资产或股权。最终形成了鲁能集团今天的
主要结构,以发电为主业的鲁能发展、以物流和房地产为主体的鲁能物资集团、以房地产
为主业的鲁能置业和恒源置业及掌握大量北方煤电项目的鲁能矿业集团的部分股权。

这一系列资产转移,均以资产净值作价,其结果是本属于原山东电力的非电网资产在
电力体制改革后又一轮“自我重组”,由100%国有控股的鲁能控股向几乎100%职工持股
的企业鲁能集团集中。其依据仅仅是控股方山东电力集团及其上级国家电网公司的批准。
这些交易不仅兼具“未经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及“未经评估或未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
售”等程序缺失,本身更直接违反了国资37号文的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

这两条规定要求,“暂停将电力企业的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
辅助设施等实物资产出售给职工或职工持股的企业。暂停违规改制或新设立职工持股的企
业投资新设立发电企业”;“凡涉及以上内容的电力企业改制方案、实物资产出售方案和
新设立企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电力企业暂停办理新的审批,正在审批的要立即停止
。严禁未经审批实施企业改制、出售资产和新设立企业。”

以此为准,则全部由职工持股的鲁能集团本身,以及其自2003年以来围绕着改制发生
的种种交易,均涉嫌违规。

然而这仅仅是纸上规则,事实则相反,短短数年间,鲁能集团总资产迅速膨胀。2006年7月
,根据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的统计,截至2005年底的数据显示,鲁能集团总资产为738
.05亿元,位居山东榜首——集煤电、矿业、房地产、工程建设、金融、体育俱乐部于一身
的“鲁能王国”。


垄断的血缘

只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从一家只有“五个人一间办公室”的“三产”公司发展成为
总资产738亿元的综合性财团,这个传奇式的发展过程在熟悉电力行业的人士看来,却并不
神奇。“在鲁能的后期发展历史上,占据垄断资源的电网公司起了关键作用。”一位电力
业内专家指出,“没有电网公司,就没有今日之鲁能。”

脱胎于国网山东电力集团的背景,鲁能的发电厂一直备受“呵护”。根据中国电力企
业联合会统计,在2005年全国发电机组平均发电小时数下降的情况下,鲁能发展集团的发
电小时数仍然上升了6.1%,达到了5902小时/年。这一指标远高于国电、华电、中电投等大
型发电集团,与华能集团和同为电网职工持股企业的贵州金元电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起
,高居发电利用小时数的“第一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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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职工持股改造的鲁能,正在迎来国家电网公司力推的特高压电网项目带来的宏大
机遇。

尽管鲁能集团在山东省内装机容量早已占到10%以上,但在鲁能集团政治工作部金涛看
来并不多。他告诉《财经》记者,鲁能集团主要发电资产在于2003年之后发展的“增量”
部分,大多来自其遍布全国的煤电基地。这些大型煤电基地多与当地政府或者发电集团合
作,且因配合国家电网公司正在力推的特高压计划,在贷款和土地审批等方面得到多方“
关照”。

前山东电力集团董事长刘振亚于2004年底升任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国家电网公司建
设特高压电网的计划提出于2005年年初,自此以后,业内就特高压电网安全性、可行性的
争论之声与国家电网公司坚持推进的力度,同样令人印象深刻。

电监会一位官员曾对特高压电网项目进行了长达半年的调查,他告诉《财经》记者,
特高压输电线的起点附近,分布着众多鲁能的煤电基地。这些煤电基地的规模庞大,装机
容量动辄几百万千瓦。

为什么各地政府与企业愿意选择鲁能共同开发煤电基地?神华集团准格尔能源公司的
一位资深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煤电联合的企业把电发出来不难,难的是怎么把电送上
网——“没有电网背景的企业,入网就难,即使能够接入电网,同样的电,煤电联营企业
往往不能享受与其他电厂一样的价格。”

2006年11月28日举办的特高压输电技术国际会议之上,国家电网公司强调了特高压的
发展规划——在2020年前后,国家电网公司要建成覆盖华北-华中-华东的交流特高压同
步电网,同时建设西南大型水电基地±800千伏特高压直流送出工程,构成联接各大电源基
地和主要负荷中心的特高压交直流混合电网。

2006年8月19日,国家电网公司百万千伏的交流特高压实验工程正式奠基。这一工程起
于山西长治,经河南南阳至湖北荆门,全长约653.8公里,工程总投资约58亿元。在这一工
程的起点——晋东南地区,分布着河曲煤电项目、王曲煤电项目、晋东南煤电化基地等多
个大型煤电项目,这些项目均属鲁能所有(参见表A:特高压项目中的鲁能利益(1))。


按照2005年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可行性报告,特高压工程的骨
干网架将覆盖南到广东电白、北到黑龙江呼盟,西到云贵高原、宁夏和陕北,东至上海,
形成全国联网“一纵四横”的格局。鲁能正在建设的晋北煤电铝基地、新疆哈密煤电化基
地、宁夏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山东菏泽煤电基地等十多个“巨无霸”项目,多与特高压
的“一纵四横”相对应(参见表B:特高压项目中的鲁能利益(2))。

2006年以来,鲁能集团投资的一系列大型发电项目已陆续建设完成。据媒体报道,按
照鲁能集团的产业发展规划,到2010年,鲁能拥有装机容量预期将达3600万千瓦——根据中
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统计,2005年末,中国最大的发电集团——华能集团在控股了内蒙古
的北方电力公司之后,其可控装机也不过4321万千瓦。

“鲁能新上的这些大型煤电基地,位置好,又有电网的支持,盈利不成问题。银行都
是追着我们贷款。”鲁能矿业集团一位正在参与煤电项目建设的中层干部告诉《财经》记
者。


退股静悄悄

依电网垄断优势,藉电网职工持股之身,鲁能集团在完成了帝国构建之后,又开始了
清退职工持股的第二轮“改制”。

无论立场站在哪一边,对于职工持股并非大企业股权结构的稳定态这一点,其实并无
异议。但是向什么方向演化,以什么规则进行,是留下来的最大悬念,也成为引发鲁能改
制争议的又一大诱因。

鲁能职工退股始于2006年初。正如前山东电力集团董事长、现任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
刘振亚在2006年10月间一次会议上所说,过去职工持股会的做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这些问题成为深化改革要解决的问题;要“彻底
清理职工持股会……将其变更为自然人投资或委托信托机构投资等合法规范的形式”。


不过,作为电力系统最大的职工持股公司,鲁能职工退股虽为众目所瞩,其运作却极
为低调。

操作本身当然并不复杂。由于鲁能集团股权操于共计50家代表职工持股的公司和“工
会”之手,而不是由职工直接持有,所谓清退职工持股,即这些公司回购职工所持的股权


为了避免退股产生震荡,方案执行时采用从“外围”到“内部”的步骤,内部人士称
之为“剥洋葱方案”。

一些视野更开阔的集团中层人士心中明白,此番退股是为了“引入战略投资者”,亦
即外部投资者。但“除了核心人物,所有人都不清楚鲁能的股权将卖给哪家公司”,一位
中层经理说。

  如同数年前被要求集资持有鲁能集团一般,山东电力及鲁能系职工对于今天的退股也
是随波逐流,没有形成实质性的障碍。目前,45家代表职工持股鲁能集团的公司均已顺利
清退职工股。另外还有山东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山东鲁电投资有限公司、济南拓能投资有
限公司三家原股东尚未完成职工退股,在新股东完成增资后,三家股东将分别持有鲁能集
团0.44%到1.91%不等的股份。

  三家拒绝退股的企业中,有一家是因为员工强烈反对,另外两家电建企业则是因负责
人考虑到电力系统即将启动主辅分离改革,没有同意清退职工股。

  不过,“由于集团领导态度强硬,我们觉得退股是迟早的事。”2006年10月下旬,其
中一家电建企业的员工告诉《财经》记者。

2006年上半年,鲁能集团曾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2.01亿元,并将3.83亿元未分配利润
转增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35.77亿元,分红后的净资产约40.73亿元。两家新股东国
源联合、首大能源以2005年净资产扣除分配利润后的金额为作价依据收购,由于上述三家
企业退股未完成,实际所持股权为91.6%股份。

  退股职工们对这一价格感受不一。一位山东电力退休职工告诉记者,他参与集资3万元
,但与以往不同,此次集资入股的收益并不高,每年只有1000多元的股利,“早点退了至
少能现在就见到钱。”另一位鲁能下属电建公司职工则直称:“退股金额太低。这几年鲁
能在全国拿到了那么多煤电基地和房地产项目,总资产不知道翻了多少倍。”

  事实上,如果当年部分交易的合法性仍然悬疑,而转制又未经有透明度的评估和转让
程序,退股金额高低的讨论本身殊无意义。

电监会电改办一位官员认为,退股的第一步应该是经过独立评估程序。“首先分清现
在鲁能资产里面,哪些本来是违规划出部分,应当划归国有的”;然后,再“引入公开的
竞争,通过市场机制为鲁能定一个合理的价格”。

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也认为,鲁能职工股分配时就属内部人操作,不具
透明度,职工没有在持股时享受应有的权益,在退股时也不完全出于自觉自愿,这一操作
办法本身有问题。“如果由高层的暗箱操作来决定用什么价格退股、引进哪个战略投资者
,容易侵害广大职工的利益。应该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通过市场机制去决定谁能成
为战略投资者,以及用什么样的价格来买鲁能。”


新主人?

目前控股鲁能集团的新股东国源联合(增资后持股57.29%)、首大能源(增资后持股
38.59%)均注册于北京,在人们印象中颇为陌生。一些电力业内资深人士听闻首大能源从
事过清洁能源业务,但对其具体项目知之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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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8-12 17: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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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公开资料上看,首大能源主营新能源与节能设备开发。成立后比较大规模的投资,
是与北京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1.5亿元,组建延庆、怀柔、顺义等三家自来水公司


  与首大能源相比,鲁能的新晋大股东国源联合更为“神秘”。

  据熟悉电力行业的投资人士透露,国源联合是在近期“突然冒出来的”公司,其高管
有很多是鲁能集团的人派驻而来,管理层做派极具“国企的风格”,其车房等待遇也是按
照国企的级别标准分配。《财经》记者遍查公开资料后,仅知国源联合成立于2004年3月,
原名北京空港天诚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空港天诚),2006年5月更名为国源联合,董事长从
王鷷变更为彭少希,注册资金也从3000万元猛增至7亿元——这与鲁能集团6月宣布增资扩
股后新晋股东的一期付款相当;三个月后,注册资金再度猛增至25亿元。

  整宗交易的扑朔迷离之处在于,2006年年中,鲁能集团股权重组关键时刻之前之后,
不仅在直接入股的“战略投资者”国源联合的层次上,而且在国源联合本身股权链条的各
个环节上,都频发重大股权变动。特别是2006年间入股鲁能前后股权变动频繁,几乎是每
月一变,先后于2006年5月、6月及9月三度发生股权变更。最终,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新时代信托)、大连通易新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通易新达)各持股95%和5%
。国源联合董事长最终由李彬出任,后者还出任鲁能集团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参见资料2:
“鲁能新晋第一大股东国源联合股权变动详示”)。

几番腾挪之后,新时代信托出资22.5亿元控制鲁能第一大股东国源联合95%股权,是一
个意味深长的信号。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委托代持股权以实现企业改制的案例,近来已屡见
不鲜。事实上,虽然国源联合的股东名单上赫然列着新时代信托的大名,但新时代信托控
股其95%所需要的22.5亿元巨资,不可能出于自营资金。据新时代信托2005年底财务报表,
其自营资金总额不过5.85亿元而已,绝无可能在短短半年之内膨胀至22.5亿元之巨。这笔
资金,必然来自第三方的委托;至于这第三方究竟来自何方,资金来源是什么,现今只有
知者自知。

  溯及此,市场强人“明天系”的影子开始出现。“明天系”曾是证券市场上赫赫有名
的民营资本玩家——其核心企业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发家于内蒙古包头市。

  新时代信托由原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重组后于2003年重新注册登记而来,包头市绿远
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绿远控股)控股58.54%。从公开资料看,绿远控股与“明天系”关系
颇深,双方合作组建新时代证券公司,绿远控股出资1.3亿元为最大单一股东,但“明天系
”旗下多家企业合并持股达到47%,实际控制新时代证券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直接持股国源联合5%的通易新达,在2004年4月后为绿远控股持股48.
57%的大股东,实际上是新时代信托的间接最大股东。通易新达于2000年成立于北京,当时
名为明天智胜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明天控股有限公司持股80%;2002年肖玉波等三人出资5
000万元入主公司,肖出资1000万元,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时还出任“明天系”旗下陕西明
天电子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时她年仅24岁。2002年12月,明天智胜更名为新
易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12月迁址大连,并更为今名。

  在识者看来,国源联合的股权结构调整落定,形成鲁能幕后大股东与“明天系”的合
作格局:幕后大股东借新时代信托代持国源联合95%股权,并间接绝对控股鲁能,“明天系
”则可借通易新达的5%持股恭逢盛事——一个“双赢”的安排。

鲁能集团另一位新股东首大能源集团公司背景与股权变动更加错综复杂。事实上,在
国源联合2006年5月到9月间多次股权调整中抽身而出的关键角色,在这里重新汇集。仅在
2006年5月到6月间当了一个月国源联合大股东的北京财富联合有限公司,成为首大能源控
股86.7%的大股东。首大能源与国源联合同在北京金融街国际企业大厦同一楼层办公;另一
股东三亚新时代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三亚新时代)占股13.3%。财富联合往上的股权链条,
不再是线性延展,而是在一系列的交叉持股关系中逐渐编织成网状(参见资料3:“鲁能第
二大股东首大能源股权关系网”)。

此外,首大能源与鲁能均为北京德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股东。前者出资15亿,
占26%,后者与旗下企业共同持股19.8%,其余股东均为信托投资公司。德源投资与鲁能
共同参与云南雨汪煤电一体化项目。其董事长尹积军今年40岁,在山东电力系统浸淫多年


国源联合与首大能源股权链条之繁复,股权交易之频发,不管出自有意的安排还是时
势使然,至少达到了一个当事人乐见的效果:随着层层交易重叠展开,全景目前暂时被成
功地遮蔽了。谁真正掌控新鲁能?答案仍未充分呈现。


如何定规

仅仅数年之间,从国有的鲁能,到众多职工的鲁能,再到今天私人所有的鲁能。鲁能
集团“转制”已在工商登记的意义上成为既成事实,但这个巨大的跨越不可能不引发激烈
争论,变数并非不存在。

“我们一点也不知道。”国资委一位负责人听闻鲁能2006年的退股与引进战略投资者
的行为后表示:“涉及这么一大笔国有资产的交易,居然没有向国资委报批。”在他看来
,所谓没有报批,意指国有的鲁能控股向职工持股的鲁能集团的资产转移。

《财经》记者还获悉,2006年12月,中国投资协会会长陈光健上书国务院,反映鲁能
清退职工股并引进两家私人企业股东的情况。这封信措词紧急,请求国务院成立专门调查
组,查清这一事件是否涉及腐败问题。陈光健曾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颇具影响力。
他上一次就鲁能改制为职工持股企业之事上书国务院是在2003年,而明确要求“暂停电力
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国资37号文出台,即在当年8月。

当然,鲁能集团新股东对这宗交易自有不同看法。“这是很正常的交易,”首大能源
知悉交易情况的一位人士坦然回答。他说,首大曾就此咨询过律师,“根据律师的意见,
交易的每一个环节都没有破绽,是合法的”。

原中国电力联合会秘书长陈望祥则告诉《财经》记者,不论最终接手鲁能者系属何人
,背景如何,暗箱操作的退股办法都会引发各方异议。

且不论退出和转让价格是否合理——这需要公开透明的招标和拍卖程序来决定,鲁能
的资产本就有大量国有资产成份,当初改制职工持股时已被中央政府各相关主要部门叫停
,部分关键**易即按规定原来就属于无效交易。现在资产尚未清理,先行清退职工持股
,将股权转让给其它企业,等于锁定了全部资产,不仅显失公平性,且“事涉国有资产流
失”。

鲁能早期资产的膨胀,相当程度上得益于在电改前夜从山东电力集团划拨至鲁能的40
0多万千瓦发电资产。这些划拨正是国务院办公厅在2000年下发的69号文中明令禁止的行为
,按照国资委等三部委2003年下发的37号文属无效交易,应退回给山东电力集团——但鲁
能并未执行这一规定。

而随后大规模职工持股事实化,以及随之而来的鲁能集团向国有控股公司鲁能控股收
购发电主业及其它辅业资产的行为,也直接违背了37号文要求暂停向职工持股公司转让资
产的规定。鲁能在2003年之后在发电领域进行的大规模扩张,受益于国家电网公司的特高
压计划良多,这些借助于垄断资源实现的资产扩张如何定价更是一个难题。

中国投资协会一位人士告诉记者,2003年8月下发的“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
”国资37号文紧急通知,并没有阻挡住鲁能这种非规范私有化的步伐。鲁能之外,全国众
多职工持股的电力行业公司企业的资产规模都已非常庞大。

昔日地方电力系统背景下的“职工持股企业”,因其与如今转变为电网公司的地方电
网系统的深厚关系,其依托垄断发展带来的扭曲和利益冲突更为显著。当前,贵州金元、
江苏苏源、四川启明星等职工持股企业,均属名份上仅为电力系统“三产多经”实则早已
成为吸足母体养份横空出世的“巨无霸”,是否会选择与鲁能集团同样的道路?

“鲁能是中国电力行业最大的职工持股公司,率先转制,就是一场地震。”一位电力
业内资深人士如是评价。

陈望祥说,国资委曾经酝酿文件处理职工持股企业的问题,其中有方案建议电力职工
在退股与离开电网企业之间做出选择,终因担心震荡过大而未能出台。但是,在一位世界
银行高级专家看来,切断垄断电网与电力公司之间的血缘纽带,是一件必须当断则断的事
情,无论后者是职工持股还是私人拥有。

专家们指出,尽管电力领域改革起步较晚,积累的大量问题——包括资产归属问题背
景相当复杂,但鲁能式“转制”把一个亟待应对的挑战放到眼前:电力改革,仅仅作本身
行业结构调整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同步辅之以制度性变革,并在透明公正的轨道中运行。
否则,不仅有可能导致本属国有资产不当流失这一令人抱憾的结果,还有可能使每一次“
改革”成为内部控制人上下其手的又一次良机,并对未来国有企业有序改革造成难以复原
的制度性侵害。特别是因为电力系统长期以来系垄断性行业,而且2002年电力改革起步后
,电网系统仍为垄断性行业,与之相涉的改制就更须步步公开,力求公正地进行。

  《“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即将下发。以厂网分离为标志的电力改
革上一阶段已经过去,以“主辅分离、主多(主业与多种经营)分离”为主要内容的下一
步改革即将启动。鉴往知来,决策者当汲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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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8-12 17: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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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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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发表于:2009-08-12 17:31:42

铜锣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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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力系统最大职工持股企业鲁能集团悄然改制,完成私有化。有消息称,两家被称为“绝密中的绝密”的公司以37.3亿元的价格收购了这家拥有总资产738.05亿元的山东第一大企业。

据《财经》杂志报道,鲁能集团原为国家电网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下属的“三产多经”企业(电力行业内部对“三产”和多种经营公司的通称),如今其总规模不仅超过原母体山东电力集团,也超过胜利油田、兖州煤矿、海尔集团等其他知名本地企业巨头。据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截至2005年底的数据,鲁能集团以总资产738.05亿元傲居山东企业第一。

据报道,很少有人知道,鲁能集团数年前已不是国有企业,主要由具有垄断地位的电网系统职工控股;同时也更少人知道,鲁能集团如今已经完成私有化:在内部人士的严密运筹之下,职工退股已经基本完成,两家位于北京的企业——北京首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首大能源)和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下称国源联合)——已获得鲁能集团91.6%的股份。

两家公司收购总价格约为37.3亿元。鲁能集团股权的作价依据为鲁能集团截至2005年底的账面净值,并且减去了鲁能集团向股东支付的2005年度现金红利。

鲁能集团悄然改制

据悉,在鲁能内部,北京两家私人企业入主鲁能集团的说法早就悄悄流传,但长期以来,无人知晓是哪两家公司,更不清楚是用什么价格、什么方式转让股权。即便到了2006年下半年,鲁能集团股权转让及相关的股权变更手续完成以后,这一消息仍然被严密封锁。

与此同时,中央国资委、国家电监会等部门的高级官员也表示,迄今没有接到鲁能集团股权转让的报批文件。然而,新晋股东绝对控股鲁能集团,早在半年前就已成为现实,有关工商登记变更业已完成。

据山东省工商局资料显示,北京首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源联合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获得了当时鲁能集团35.77亿股本中的91.6%。鲁能集团五十家股东中,除三家公司,其余股东均已完成职工退股,随即将所持鲁能集团股权悉数以净值作价转让。其中,山东省电力工会委员会(当时名称为中国水利水电工会山东电力委员会,下称山东电力工会)持有的31.52%股权转让给首大能源;其余46家股东合计持有60.09%的股份则转让给国源联合。

据报道,鲁能集团新一届董事会亦已正式产生,在九人董事会中,北京的两家私企占据五席。

两家神秘私企完成资金大挪移

目前控股鲁能集团的新股东国源联合(增资后持股57.29%)、首大能源(增资后持股38.59%)均注册于北京。从公开资料上看,首大能源主营新能源与节能设备开发。成立后比较大规模的投资,是与北京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1.5亿元,组建延庆、怀柔、顺义等三家自来水公司。

与首大能源相比,鲁能的新晋大股东国源联合更为“神秘”。据熟悉电力行业的投资人士透露,国源联合是在近期“突然冒出来的”公司,其高管有很多是鲁能集团的人派驻而来,管理层做派极具“国企的风格”,其车房等待遇也是按照国企的级别标准分配。

所有公开资料的资料仅显示,国源联合成立于2004年3月,原名北京空港天诚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空港天诚),2006年5月更名为国源联合,董事长从王鷷变更为彭少希,注册资金也从3000万元猛增至7亿元——这与鲁能集团6月宣布增资扩股后新晋股东的一期付款相当;三个月后,注册资金再度猛增至25亿元。

整宗交易的扑朔迷离之处在于,2006年年中,鲁能集团股权重组关键时刻之前之后,不仅在直接入股的“战略投资者”国源联合的层次上,而且在国源联合本身股权链条的各个环节上,都频发重大股权变动。特别是2006年间入股鲁能前后股权变动频繁,几乎是每月一变,先后于2006年5月、6月及9月三度发生股权变更。最终,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时代信托)、大连通易新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通易新达)各持股95%和5%。国源联合董事长最终由李彬出任,后者还出任鲁能集团新一届董事会董事。

专家:切断垄断血脉 避免最坏的私有化

据报道,电力职工持股企业的私有化进程一直就没有停下来过。在巨大利益驱动下,尽管中央政府发文堵截,各地电力职工持股的浪潮却愈演愈烈,以鲁能为代表的私有化也已在悄然进行。

专家表示,作为影响最大的案例,鲁能在全国的“示范效应”不容低估。这股非规范的私有化的暗流也说明,如果不及早将其纳入规范程序,电力(电网)职工持股企业的私有化,很可能最终导致垄断利润以不公正的方式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的结果。

专家称,全国电力职工持股企业,以鲁能为最大。对于鲁能非规范私有化路径的处理,不仅关乎数百亿资产的走向,更关系到电力体制改革的进展。对于处于僵持状态的电力改革而言,清退电力职工持股是一次改革契机,运作得当将有效推动电力市场主体的股权多元化,运作失误则将大大改变中国电力市场的势力格局,甚至重返“厂网不分”的旧垄断体系。对决策者而言,尽快确立一个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职工退股机制,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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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8-12 17: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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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锣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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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泰然:中国的“另类富豪”是怎样炼成的
表于 2009-08-10 00:47:29
这是一个崇拜财富英雄的时代,也是这个年代造就了一个个有着天文数字家产的财富英雄。然而当我们面对“富豪榜”上名列前茅的名字,为他们的奋斗历程所吸引,无比羡慕他们的巨额财富时,不知你有没有想到,那“富豪榜”上的金灿灿的名字并不是真正的富豪,真正的巨富的名字远不是那么耳熟能详,甚至是你闻所未闻的,他们看似普通,却在黑暗中以惊人的速度吞噬着财富,他们是中国的“另类富豪”。
说他们“另类”是因为这些“另类富豪”既不是盘踞传统产业的领袖,也不是新兴产业的新贵;他们的“企业”不是技术驱动的,也不是产品驱动的;他们不是发迹在市场繁荣的大都市,相反却称雄于相对闭塞的小山村;他们昨天还是游手好闲的乡间闲汉,今天就成为坐拥亿万家财的豪富巨贾;今天他们都戴上了“代表”、“委员”各种各样的光环,也许你永远也不知道他们那些令人眩目的财富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他们也不可能让你知道……
山西的吕先生就是这样一位神秘的“另类富豪”,这个65年出生的山西沁水县尉迟村人拥有人民大学的经济学博士学位,而吕先生确实不愧对这张金色文凭,他任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8年间(2001~2009)几乎垄断了沁水所有的煤矿的探矿权、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总价值达800亿人民币。800亿,该在“富豪榜”上排名第几?短短8年,吕先生是怎样以每年百亿的速度聚财的?让我们不妨从媒体透露出来的消息来一探究竟:
1998年,吕先生联手原嘉丰镇党委书记马刘勤,将年产15万吨的南凹寺煤矿,以60万元的价格承包,取得总资产65亿元和年利润2000万元的南凹寺煤矿的永久经营权,并以该矿为载体,注册了属于他自己的‘晋城中嘉煤炭实业有限公司’,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
2001年,吕先生又瞄向了沁水县国有煤炭骨干企业“三矿一站”。“三矿一站”资产精良,占沁水县国有资产总额的80%,其经济收入占沁水县财政总收入的70%,总价值800亿元。于是,吕中楼再次联手马刘勤和沁水县原县委书记申会,借国有企业改制之名,将账面资产总值5.2亿的国有资产低估为1.27亿,并联合四家外来民营企业共同组建“沁和煤业有限公司”,吕先生交款1250万元,拿到“三矿一站”的75%的股份,将国有煤矿揣入自己囊中。
2004年,吕先生为首的“沁和煤业有限公司”又以比较“实惠”的价格先后将沁水县永安煤矿、南凹寺煤矿、端氏镇曲堤煤矿、中村镇北庄煤矿以及刚刚改建完的中村煤矿一并吞入。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兼并和收购都是在“国企改制”的光鲜旗号下进行的。
如此“国企改制”的结果是:价值数百亿的“三矿一站”的四家国有企业,仅占25%的股份。而吕先生自己的企业却占有了800亿国有资产的75%的股份。
如此“国企改制”的结果是:一个本该富裕的县,却没有富裕起来,而该县不止800亿的国有煤矿资源,却成了一个人的资产。
如此“国企改制”的结果是: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沁和能源有限公司“避税”7个亿。而吕先生则以扩张之名,加速转移资金,先后投资数亿元用于控股晋城市城市信用社、购买国债理财、在北京成立担保公司等,并且掌控了北京东海房地产公司。而如今他正在与南非商洽新的投资项目。
如此“国企改制”的结果是:一个“另类富豪”的诞生。
当我们还在抱怨每平米10000元的房价太高,让我们“无家可归”时,原来“另类富豪”们的家产是以“百亿”为单位计算的;当我们还在为企业的盈利模式争执不休时,“另类富豪”们只是淡淡地说一句“俺们有矿”;当我们还在卖力打拼养家糊口时,原来“另类富豪”们只是将国有资产换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坐享其成。
“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从吕先生最初投资的60万,到现在的800亿,是多少倍的利润呢?吕先生也没有“冒绞首”的危险,相反却当选了“山西省优秀企业家”、“山西省青年实业家”,“晋城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中国有多少这样的“另类富豪”呢?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因为在他们身上不知道覆盖了多少层保护伞,阻挡了你的目光。这些“另类富豪”们也永远不会登上各种各样的“财富排行榜”,因为他们攫取财富的方式见不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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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8-12 17:32:29
推荐:【车型PK】科鲁兹PK世嘉 ...第6楼...

铜锣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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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或者“集体有”转“私有”几十年改革的一大错误
散文 2009-07-01 13:07 阅读3 评论1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文/雨子
  网易新闻《上海塌楼多名股东在政府任职 有关方面展开调查》一文,印证了我的怀疑。
  “上海塌楼”事件一出,我就怀疑这里面很可能有官员的腐败,不然,建筑商不会那么大胆的偷工减料,没有偷工减料,一个好端端的大楼再怎么样也不会瘫软在地上仰面睡觉。虽然在新闻里也说了土堆和地下车库的问题,我想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地基不深。上面的大楼再稳固再漂亮,下面的地基出了问题,大楼坍塌是早晚的事情。不过也要感谢那个土堆,避免了以后不知道哪一天熟睡的人和大楼一起睡下的惨剧的发生。
  我不是建筑方面的专家,但我知道一点简单的不倒翁的道原理,一座大楼要想稳定,不怕风吹雨打、地震偷袭,就一定要有一个足够稳定的地基。要想有这个稳定的地基,花在它上面的人力和物力就算不一定不亚于地面上的雄伟建筑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看过建筑一座高质量的高楼前那深深的地基,还有大量的紧紧抱在一起的高而宽的错落有致的地下钢筋城,看到过那浇铸在钢筋城里的均匀的水泥。在这样的稳固的地下钢筋水泥城建成后,大楼才可以安然和它连在一起。
可是,从上海坍塌大楼那裸露的地基上,我们看不到它一丝一毫让人放心的建筑细节。(图片来源于网易新闻)
  新闻:“迅豪公司则成立于1996年3月27日,由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和梅陇实业总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200万元,两实体分别出资960万和240万,法人代表、董事长均为阙敬德,而张志琴在初期担任副董事长,后任董事,直至2006年5月才被免去迅豪公司董事职务。而迅豪公司股东至今仍未变化。
2001年3月,梅都公司完成了企业改制,变为私营企业,由张志琴、阙敬德等24人出资近1600万元全额置换梅都公司股份。”
“而让人生疑的是,改制后的梅都公司和迅豪公司注册地址一样。”
这篇新闻看完,我得出的初步结论就是:
集体或者公有的财产在经过一些聪明人玩的魔术之后,变成了私有财产,但这笔数量可观的财产大部分通过表面合法的途径进了个别官员的腰包,一少部分给了建筑商但远远不能满足建筑商建筑的实际需要。
而商人都想把自己的利润最大化,但在送了足够的礼金拿下楼盘之后,已经没有多少利润的建筑商也只有在楼下面那人们看不到的地基上打起了算盘,但没有想到,那个土堆却埋葬了他们美妙的梦想,也避免了以后惨剧的发生。
仔细回顾一下,集体或者公有的财产被聪明人玩魔术耍进个人腰包的事情在我国实行改革的初期就已经出现了。
一个由于各种原因表面上处于倒闭边缘的国有工厂转型为私人承包的工厂,而这个承包人很可能就是原来的那个国有工厂的厂长,通过一系列合理合法的大变脸之后,国家的资产就成了个人的财产。这个过程中,那个厂长原本是没有任何资产的,但国家让他贷款,盈利后偿还。这样一个过程,其实就是空手套白狼的过程。
后来的许多暴发户基本上都是这样一个思路,他们或者是官员的亲戚,或者是官员的熟人,就像打太极一样把自己的利益和官员的利益紧紧的纠缠在一起,空手从银行里套取国家资金,用来抵押的东西也是国家的土地或者从农民那里软硬兼施征用来的土地,反正都是国家的,不出大事,他们决不心疼。
前不久看到一些乡镇被原来的供销社头头套空后倒闭的供销社的土地和房屋也在轰轰烈烈开发了,这些原本属于农民的财物,最后的命运又不知道将会如何,反正好不到哪里去。
国家的财产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机制,一些人空手套白狼的魔术还会继续肆无忌惮的演下去。
改革开放给国家带来的是眼前的富裕还有强国的希望;给少部分人带来的是穷奢极欲,是为富不仁;给大部分人带来的是温饱,但还有越来越不平的民心……
这里面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公有”或者“集体有”的那一大部分财产没有很好的支配(注意是支配而不是简单的分配),在错误的支配过程中,严重的流失了………
国家的财产,人民的血汗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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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8-12 17: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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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7-04 13:52:29 类别:时评“梅都模式”应当随着大楼一起倒掉

文/魏英杰

7月3日上午,上海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倒楼事件的调查结果。调查报告没有提到对有关责任人如何处理,但从此前报道来看,该楼盘开发商的股东背景、股权结构性质,以及当地集体土地的开发模式,同样值得引起高度关注。

倒楼事故发生后,有媒体披露,莲花河畔景苑的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多名政府人员入股。随后梅陇镇方面承认,梅都房产第二大股东阙敬德确实担任“镇长助理”一职。然而,事实远非如此简单。一份梅都房产的“股东表”上还显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张志琴曾为梅陇镇征地所工作人员,另一名股东张锦樑目前仍然是“镇政府的员工”,此外多名股东亦与梅陇镇政府有直接或间接关联。

镇政府工作人员直接参股辖区内房产公司,其利益关系相当可疑。那些曾在镇政府工作的“前工作人员”,因此是否产生“内部人交易”现象,也值得进一步调查。从初步情况看,当地镇政府和该楼盘当存在着极其复杂的“裙带关系”——比如该楼盘的承建商和物业公司的法人代表也在股东名单上。

梅都房产的股权变化过程可能也存在违规之处。上海市房管局网站信息显示,梅都的企业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而据《财经》杂志调查,梅都房产原为梅陇镇下属三产企业,经过两次改制之后才彻底成为私营企业。

梅都房产成立之初,上海莘闵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和梅陇镇征地所分别持有该公司20%和80%的股份。(当时征地所负责人阙敬德担任法人代表、董事长)1997年第一次改制,上海迅豪置业(法人代表也是阙敬德)接盘了上海莘闵房地产所持20%股权,转让金额为240万元。2001年第二次改制转为私营企业后,股东分别来自镇政府征地所、土地所、迅豪置业等。值得指出的是,梅都房地产与迅豪置业不仅共用同一个工商注册登记地址,梅陇镇征地所还是迅豪置业的直接出资人之一。

由镇征地所出资成立的公司来接盘自己占大部分股权的另一家公司,最后怎么彻底成了一家私营公司,其在改制过程中是否发生集体(国有)资产流失,种种问题就这样都摆在了社会公众面前。而从上述披露信息可以看到,梅都房产在改制过程中,基本上是由镇政府工作人员及关联人士操作控制的,这些人最终又成为改制的直接受益人。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MBO(管理层收购)吗?可要知道,由现任政府工作人员收购自己管理的集体资产,这种现象即便不算违法腐败行为,也该被看作是一种不规范操作。无论如何,上级有关似乎有必要就此展开进一步调查。

更要看到,梅都房产改制不仅涉及“内部人交易”,还影响到当地土地征用、商业开发等相关工作,更可能牵涉当地居民的切身利益。梅陇镇原为上海的城郊地区,下辖若干行政村和居委会,当地征用开发的土地应有集体土地无疑。(梅陇镇政府网站相关介绍和文件可作佐证)而据媒体披露,莲花河畔景苑所在地块(一部分原属梅陇镇张慕村)出让时的中标价格极为低廉,土地楼板价格不到604元/平方米,既不足同期公开出让土地价格的三分之一,与该楼盘的累计合同均价(14297元/平方米)更是相距悬殊。

既然是集体土地,当地居民(农民)理应享有从土地开发中获益的权利。然而,在土地征用和开发过程中,集体土地被贱卖,当地居民应得利益自然少得可怜,而由于原为从事镇集体土地开发的梅都房产已彻底沦为私营企业,当地土地出让、开发所获巨大利润无疑也落入了私人腰包。不得不说,即便这在表面上符合各种相关明文规定,对于当地居民来讲也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

从解剖梅都房产这只“麻雀”,当下城市土地征用开发的一种“灰色模式”由此清晰地呈现了出来:一部分政府官员先是利用手中职权,以政府部门或集体(国有)房产公司的名义,通过极其低廉的价格(从当地农民手中)拿到土地并进行商业开发,然后借用(空壳)私人公司入股的形式蚕食集体(国有)企业,从而获取不当的高额经济利益。这些政府官员甚至连土地商业开发的“剩余价值”(比如承建楼盘和物业管理)都不轻易放过,还成立了各种各样的关联私人公司从中渔利。

媒体时有披露,有些政府官员通过私营企业出面进行土地商业开发,从中牟取利益。现在暴露出来的城市土地开发的“梅都模式”,一些官员干脆绕过了私营企业这一“代理人”,自己当起了房产公司的老板,一边利用职权拿地开发,一边将所得利润放入个人腰包。这种土地开发模式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一种可能,就是成立“梅都房产”这样的集体(国有)企业和“迅豪置业”这种所谓的私营企业,两边根据情况互相参股,那么楼盘开发出现亏损时便可以转嫁到集体(国有)企业头上,盈利的话则由私营企业统统拿走。

“梅都模式”的可恶之处就在于,土地是集体和国家的,开发所需资金也可能是国家或集体的,亏了钱还可能由集体或国有企业承担,赚到的钱却是政府官员自己的。相对于一幢大楼的倒塌,这种土地开发的幕后交易模式尤其值得进一步追问和查处。对此,上海市有关领导和监督部门应当对全市房产开发商(就其股权结构和股东背景)展开专项清查,坚决杜绝和清理政府工作人员从商行为,防范并查处类似城市土地开发违法乱纪现象。

200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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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8-12 17:34:21

铜锣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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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3 09: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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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改革幻觉下的私有化盛宴!(原创)


忠言 /文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在完成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之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到70年代末,仅仅30年的时间,我国初步建立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以农业的合作化为基础,中国的工业化进程成为世界工业化历史上规模和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由于新中国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支撑中国工业化的主要力量是大批的国营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顾名思义它的所有权归全体中国公民所有。但是,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国营企业市场化改制中,众多属于全体中国人的国营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却莫名其妙地一步步变成了少数人的私家财产。在这个所谓国企改制中,改革精英们蒙蔽了广大的人民,他们采取的是这样的欺骗三部曲:

第一,偷梁换柱、瞒天过海,把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表面看来似乎没什么区别,实则不然。过去我们国家经济性质是以工商业全民所有制即“国营企业”和城镇、农村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权性质很明确,它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体公民的共同财产,它委托给国家经营。通俗的说就是我们每一个公民不论贫富贵贱对该财产都拥有一份平等的所有权。 这也是新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的经济基础。

但是,在国企改制中,把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之后,虽然仅是一字之差,但所有权变了。本是属于全体公民的财产成了国家所有。而国家所有并不等于全民所有,这一点在接下来的改革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计划经济时代的国营企业虽然没给它的所有者分红,但是国家实行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高福利国策,这些国营企业创造的财富除了集中扩大再生产、搞建设,也给予国民众多社会福利,如免费医疗(农村合作医疗)、福利性住房分配、基本免费的教育等等。但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之后,不仅剥夺了公民原有的所有权,以前公民所享受的国家福利不但没有扩大,反而逐步取消或市场化,公民的医疗、住房、教育收费越来越高,被百姓称为“新的三座大山”。

第二,私有化、股份化,少数人侵吞绝大多数人的财产。如上所述,过去的国营企业产权归全民所有,国家经营,本来是很明晰的。但国企改制中,精英们以“产权不明晰”和“政企不分”为接口,要把剥夺了公民所有权的"国有企业"股份化、私有化。当时提出的口号是“抓大放小”。所谓抓大放小,其实就是保留少数国有企业,大部分都卖掉。问题是,在卖这些企业和股份化的过程中,由于事先已经把“国营企业”改成了“国有企业”,因此,卖企业和股份化,也就无需经过它的真正主人全体公民的同意了,于是在政府的直接组织下,众多国有企业纷纷被卖或改制,而瞬间成了少数人的私家财产。

在卖企业和股份制过程中,不仅原本属于企业主人的全体公民的所有权被侵吞,而且工厂的主人——工人也改变的自己的地位。以前是为自己工作,为全民工作,改制后成了雇工,是为投资人、资本家打工。因此,工人们以“优化组合”、“减员增效”为借口,纷纷被迫下岗。这,就是“国有企业”即原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的基本过程。

第三,国营企业效益低下蓄意编造的天大谎言。在国企改制中,我们听到最多的对国营企业的诋毁和抱怨就是“效益低下”、“吃大锅饭”等等。但实际情况究竟如何?效益低下又是谁造成的?这些原原委委、真真相相,在伴随着强大舆论忽悠的改制中,被掩盖被隐藏了。到如今,大部分国企已经被卖掉或股份化、私有化了,中国公民原本应有的那份财产所有权被无端地侵吞和剥夺了,也许也永远讨不回来了。但是,这并不影响澄清这个历史事实的意义,因为真相不能永远被隐瞒,人民也不能永久被欺骗。财产都被侵吞和剥夺了,总不能连吃亏的话也不让百姓说吧。

国营企业的效率真的不高吗?否!当初的国有企业承担着劳动者的大量的社会福利,如工人养老、职工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社会职能,这也是国有企业对社会的极大贡献的重要内容。至今,人们仍对国营企业的产品信誉抱有崇敬之情。而这样一个企业又是与什么样的企业竞争呢?是与那些刚成立的外资企业、私有企业竞争。外资企业、私有企业没有任何退休人员,工人可以随意的开除,并千方百计推卸社会责任,还被政府给予减免税收等多种政策优惠。同时外资企业和私有企业在贿赂政府官员、取得不正当利益方面,也更加肆无忌惮。而这一点精英们是从来不愿、也不想给人民解释清楚的。而且,精英们还为此创造出了腐败和贿赂是改革的“买路钱”和“成本费”的理论,为商业腐败开脱。

综观这些年国企改制后的现实,不能不让老百姓们叹息扼腕。原本属于自己的那份国企股份被侵吞和剥夺之后,企业的利润到了那里?人们看到的是那些成为企业新主人的董事长、老板、经理等,所谓股东和高管们拿着工人们一辈子也挣不来的高额年薪;看到的是官商勾结、腐败横行、中饱私囊的国有资产流失;看到的是企业家阶层荒淫无度、骄奢淫欲、妻妾成群的空前腐败。还有,人们看到一个怪怪的现象,改制后的国企拿着国家的巨额补贴依然在心安理得地亏损。显然,改制后已经为既得利益集团所有的国企,已经不需要讲效益了。

精英们仍在忽悠,他们卖了国企卖资源,卖了资源卖房产,卖了房产又鼓噪着要卖土地了。不过,我依然天真而固执地要问;“国企改制,谁侵吞和剥夺了我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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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8-12 17: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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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国企被管理层集体私吞 零成本完成私有化(1)
2009-08-12 07:28:17 中国经济网 【大 中 小】 经多位知情人指认,记者才确认这座未挂公司铭牌的大楼,就是江宇集团总部。本报记者周国洪摄

南京江宇集团全体股东被指涉罪事件调查

一个化公为私鲸吞国资的典型样本

临街的院门两侧没有公司铭牌,颇具气势的楼宇上也找不到任何公司标识。如果没有知情人指点,外人根本无从知晓这座低调而神秘的现代楼宇,就是资产总额、年营业收入均已高达数十亿元的南京江宇集团的公司总部。江宇集团似乎已凭借刻意的低调,淡出了公众视野。

然而,一份指证该民营企业江浩等全部11名自然人股东涉嫌侵占巨额国有资产、挪用2100万元国企资金、巨额虚假注册等多宗经济犯罪的举报材料,骤然把江宇集团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江宇集团究竟包藏着怎样的秘密?被指涉罪情节是否存在?《经济参考报》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数十页原始证据,重现国有资产“归零”路线图

“一家总资产近两亿元、净资产至少超过2000万元的国有企业,一夜之间,就被该国企管理层以零元的价格占为己有———这就是江宇集团发家的原始起点。”举报人杨海在其举报材料中反映。

现年31岁的杨海,自江宇集团成立之日即担任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是公司核心成员之一。作为改制前“老国企”———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简称“国有市政公司”)的财务人员,杨海经历了从原来的“国有市政公司”到私营市政公司、再到江宇集团的全过程。

为查证杨海的举报线索,记者调阅了南京市工商局存档的国有市政公司资料。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多年承接当地市政建设工程。时至1999年,该公司已先后承建江宁开发区80%以上的道路建设,发展成为具有完备施工资质、资产总额达1.3亿元、年营业额达5600万元、净资产达2504.3万元的颇具规模与实力的国有企业。

公司的改制文件则反映,2000年5月20日,国有市政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江浩,与管理层戎本军、夏菁等人成立“改制工作小组”,委托南京永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经评估,国有市政公司“资产总额为1.98亿元,净资产为2110万元。”

此等规模的国有企业,要变更为100%的纯私营企业,这在民间资本尚不发达的当时,颇具难度。然而操盘者们很快找到了办法:将一笔巨额应收账款申报为坏账“核销”,从而为国有市政公司“核销不良资产2133万元”,“最终确认该企业的净资产为-344万元。”国有市政公司的“零资产出售”式改制,就此上演。

“国有市政公司为什么在改制时,核销了2000多万元的不良资产呢?”记者在采访时问江浩。

江浩答:“当时,江宁开发区的领导杨友林,刚好调离开发区、担任江宁建设局长,就提出要把国有市政公司、建安公司带走(即:把两家国企从开发区的下属企业变更为建设局的下属企业)。开发区不同意。后经反复协商,开发区就提出条件,开发区本应向国有市政公司支付的2000多万元工程款要一笔勾销、免于支付。我们答应了,这样一来,国有市政公司的2000多万元净资产就变成了负资产。”

另据江宁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文件反映,国有市政公司在“零资产出售”时,并未对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计价,直接导致巨额土地权益被收购方私营企业非法占有。

借国企的钱“买”国企

国有市政公司已成功“归零”,接下来,由谁来“收购”这一笔已经“归零”的资产呢?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十余页南京市工商局存档资料、江宁农村信用社“现金解款单”等原始证据,清晰地勾勒出国有市政公司从国企变身为私企、新老公司生死更迭的诡异一刻:

2001年3月2日,江浩、夏菁等5名原国有市政公司高管人员,总计从国有市政公司办理私人“借款”100万元,作为他们的“个人投资款”,汇入于当日设立的私营企业———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民营市政公司”)账户,注册成立纯私营的市政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江浩任法人代表、总经理。

同日,国有市政公司,被江浩等人“申请注销”;国有市政公司全部资产、资质,被新设立的私营市政公司以“零元”的价格占为己有。

一份验资报告还显示,在私营市政公司成立仅20天后(即3月22日),江浩、夏菁等5人又从同样由江浩担任法人代表、总经理的另一家国有企业———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简称“国有建安公司”)办理私人“借款”2000万元,作为江浩等5人的个人投资款,汇入私营市政公司账户,为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

至此,由江浩担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的私营市政公司成立短短20天,即获得由江浩等5人现金汇入的注册资本金2100万元,而且2100万资本金全部来源于江浩本人担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的两家国有企业的外借资金。

“他们从自己掌控的国有企业借款2100万元,作为他们个人的对外投资款,这是确凿无疑的挪用资金犯罪。”北京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军分析认为。

相关改制文件还表明,2001年6月11日,江浩等人又对原国有建安公司实行了“零资产出售”式的改制,改制后的私营建安公司仍由江浩担任法人代表、总经理。

江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江宇集团近年来一直在做内部调整,不过调整的难度很大。

记者问:“你们当初成立新公司的个人投资款,是从老国有企业借的吗?”

“是的。不过———已经还了。”江浩答道。

“新公司一成立,老国企就注销了,你们把钱还给谁呢?”

江浩停顿片刻,答非所问地说:“所以说,调整的难度很大啊。”

1亿多元注册资本的真与假

在国有市政公司、建安公司被“零资产出售”给江浩等5名原国企高管设立的私营公司以后,一个产业疾速膨胀的奇迹诞生了。

据不完全统计,以2001年3月2日为时间起点,以私营市政公司、建安公司为“创业”平台,江浩、戎本军、夏菁、夏友宝、张玉宝、张景春、张春花、刘勇、丁伯生、张道贵、吴立华等11人,先后投资成立十余家私营公司,进而于2003年组建江宇集团,由江浩担任董事长、总经理。上述江宇集团全部11名自然人股东在短短两年时间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高达1.6亿元,而且全部是现金投资。

记者调查取证发现,江宇集团旗下多家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显示,2001年3月至2003年6月,江浩的个人对外现金投资累计超过5640万元;张景春对外现金投资超过3020万元;夏菁、夏友宝、张玉宝等3人对外现金投资均超过1590万元;戎本军的对外现金投资超过950万元;张春花、刘勇、丁伯生、张道贵等4人的对外现金投资均超过640万元;吴立华为300万元。

南京市工商局的资料同时表明,2001年、2002年两年间,私营市政公司、私营建安公司等2家公司的累计税后利润仅为100余万元,远不足以为江浩等11人提供上述对外投资所需的巨额现金。

“江浩等人在2001年以前均为国企高管人员,在下海经商后的两年内,对外投资累计超过1.6亿元,且无合法收入来源,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存在着掏空原国有企业资产、中饱私囊的重大嫌疑。”江苏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律师分析认为。

然而江宇集团的一份内部资料则反映了另一种可能性。这份题为《江宇集团股东出资方案》的内部文件反映,江宇集团上述11名自然人股东对江宇系公司的出资额,一直未能真实到位,在私营市政公司、建安公司的账册上,江浩等11人的欠款总计达1.3亿元,江宇系公司“11名自然人股东的出资,至今仍以借款的方式反映在私营市政公司、建安公司的账面上。”

相关法律专家分析认为:“如果这份江宇集团的内部文件反映情况属实,则江浩等11人已涉嫌虚假注册资本犯罪,而且涉案金额巨大。反之,如果他们真是用自有资金投的钱,那他们在两年时间里、又是从哪里挣得的1.6亿元巨额现金呢?究竟是涉嫌巨额虚假注册资本犯罪?还是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种犯罪情形,他们必居其一。”

“很多资金都是借的。”江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我们正在调整,不过,调整的难度的确非常大。”

神秘民企的幕后推手

虽然江宇集团的发家史存在诸多疑点,然而在杨海的举报对象中,排在首位并不是江浩,而是江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提及的江宁开发区官员杨友林。

杨友林,现任江宁开发区常务副主任。17年前,正是他一手创办了国有市政公司,并担任公司首任法人代表、总经理。资料显示,江浩于国有市政公司成立的那一年的8月,从江苏农学院园艺专业毕业,进入该公司工作,并很快担任公司办公室主任一职。

据杨海指证,杨友林虽不在江宇集团任职,表面上也不持有股份,“但杨友林才是江宇集团的真正操盘者,江宇集团的股东江浩、夏菁、张玉宝、刘勇等人,要么是杨的秘书、密友,要么是杨的驾驶员、老部下,江宇集团中层以上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均由杨友林直接掌控。”

“而且,正是杨友林本人,一手策划组建了江宇系公司作为其牟利平台,并利用手中权力,为江宇系公司大量输送利益。”杨海在举报材料说。

杨友林在江宇集团的发家过程中,究竟扮演了何种角色?江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及的两个情况尤为引人关注:

其一,杨友林调任江宁建设局长后,提出要将国有市政公司变更为建设局的下属企业,为此不惜核销了该公司2000多万元的应收账款。

其二,记者在采访时曾问江浩:“你们投资创办私营公司,有风险吗?”

“没风险。当时建设局在主抓老城区改造工程,工程多得做不完。我们这种公司,只要给工程做,就不怕。”江浩答道。

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江宇集团急剧膨胀的速度的确令人吃惊。2002年纯利润仅100余万元的江宇系公司,至2007年已发展成为年营业收入至少超过3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桥梁、建筑、建材、运输、房地产、汽车销售、汽车维修、园林景观、餐饮娱乐、烟酒销售等几乎一切与市政建设、城市发展有关的生产、服务领域的多元化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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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8-12 17: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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