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用: 女子吃夜宵起争执 驾车冲上摊位撞人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5日08:01 东方网-劳动报 作者:阙军伟 通讯员胡卫国 黄小姐吃夜宵时与他人发生争执,竟驾车撞击摊位和他人。日前,她被松江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今年6月,黄小姐与男朋友在城镇路处一夜排档吃夜宵,由于为上菜谁先拿与邻桌徐女士发生争执和扭打。黄小姐为在男友前撑面子,竟驾驶私家车冲上摊位想撞击徐女士。徐女士赶忙躲避,黄小姐就继续撞向夜排档上的其他摊位并撞毁部分桌椅,还造成一服务员受伤。黄小姐见事情搞大了,心里开始害怕,便以交通事故为由报警。 公安机关经现场调查和取证,认定黄小姐涉嫌为泄私愤而采用驾车冲撞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服务员后经司法鉴定为左胫骨平台骨折、左趾骨骨折,构成轻伤。 法院鉴于黄小姐到案后能自愿认罪、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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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 这样竟然还只是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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