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网采用放射线与纵横网格相结合布局方案,由7条首都放射线、9条南北纵线和18条东西横线组成,简称为“7918”网,总规模约8.5万公里,其中主线6.8万公里,地区环线、联络线等其它路线约1.7万公里。
具体路线是:
1、首都放射线
7条:北京-上海、北京-台北、北京-港澳、北京-昆明、北京-拉萨、北京-国家高速公路网采用放射线与纵横网格相结合布局方案,由7条首都放射线、9条南北纵线和18条东西横线组成,简称为“7918”网,总规模约8.5万公里,其中主线6.8万公里,地区环线、联络线等其它路线约1.7万公里。
具体路线是:
1、首都放射线
7条:北京-上海、北京-台北、北京-港澳、北京-昆明、北京-拉萨、北京-****、北京-哈尔滨
2、南北纵线
9条:鹤岗-大连、沈阳-海口、长春-深圳、济南-广州、大庆-广州、二连浩特-广州、包头-茂名、兰州-海口、重庆-昆明
3、东西横线
18条:绥芬河-满洲里、珲春-乌兰浩特、丹东-锡林浩特、荣成-乌海、青岛-银川、青岛-兰州、连云港-霍尔果斯、南京-洛阳、上海-西安、上海-成都、上海-重庆、杭州-瑞丽、上海-昆明、福州-银川、泉州-南宁、厦门-成都、汕头-昆明、广州-昆明
此外,国家高速公路网还包括辽中环线、成渝环线、海南环线、珠三角环线、杭州湾环线共等5条地区环线,2段并行线和37段联络线。
到2010年,从国家高速公路网实现的效果上看,可以基本贯通“7918”当中的“五射两纵七横”14条路:
五射是:北京-上海、北京-福州、北京-港澳、北京-昆明、北京-哈尔滨
两纵是:沈阳-海口、包头-茂名
七横是:青岛-银川、南京-洛阳、上海-西安、上海-重庆、上海-昆明、福州-银川、广州-昆明
到2010年,国家高速公路网总体上将实现“东网、中联、西通”的目标。东部地区基本形成高速公路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形成较完善的城际高速公路网络;中部地区实现承东启西、连南接北,东北与华北、东北地区内部的连接更加便捷;西部地区实现内引外联、通江达海,建成西部开发八条省际公路通道。
命名规则
2.0.1 国家高速公路网主线及联络线名称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全称为“××-××高速公路”。路线简称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如“沈阳-海口高速公路”,简称“沈海高速”。也可以采用起讫点城市或所在省(区、市)的简称表示。如“北京-哈尔滨高速公路”,简称“京哈高速”。
2.0.2 地区环线名称以地区名称命名,全称为“××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简称为“××环线高速”。如“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简称“杭州湾环线高速”。
2.0.3 城市绕城环线名称以城市名称命名,全称为“××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为高速“××绕城高速”。如“沈阳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沈阳绕城高速”。
2.0.4 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路线简称不可重复。如出现重复时,采用行政区划名称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
3.1 编号结构
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由字母标识符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组成。
3.2 字母标识符
国家高速公路是国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G”表示。
3.3 数字及数字与字母编号
3.3.1 首都放射线编号为1位数,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9。
3.3.2 纵向路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1~89。
3.3.3 横向路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0~90。
3.3.4 并行路线的编号采用主线编号后加英文字母“E”、“W”、“S”、“N”组合表示;“E”、“W”、“S”、“N”分别表示并行路线在主线的东、西、南、北方位。
3.3.5 地区环线的编号按照由北向南的顺序排列,编号区间为91~99。
3.3.6 联络线的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1”+联络线顺序号组成。联络线的顺序号按照主线前进方向由起点向终点顺序排列。
3.3.7 城市绕城环线的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0”+城市绕城线顺序号组成。主线编号为该环线所连接的纵线和横线中编号最小者,如该主线所带城市绕城环线编号空间已全部使用,则先用主线编号次小者,依此类推。如该环线仅有放射线连接,则在1位数主线编号前以“0”补位。同一条国家高速公路穿越多个省(区、市),所连接的城市环线的编号在各个省(区、市)单独排列。在不同省(区、市)允许出现相同的城市绕城环线编号。
4 国家高速公路出口编号规则
4.0.1 国家高速公路出口编号一般为阿拉伯数字,其数值等于该出口所在互通立交中心里程桩号的整数值;桩号值超过千位时,仅保留后三位的数值。如某出口处桩号为K15+700,则该出口编号为15;某出口处桩号为K2036+700,则该出口编号为36。
4.0.2 同一枢纽式互通立交在同一主线方向有多个出口时,该枢纽互通立交所有主线出口统一编号,采用出口编号后加英文字母组合表示。出口编号按照桩号递增方向逆时针排列,英文字母按照“A”、“B”、“C”、“D”……序列排序。如某枢纽互通桩号为K15+700,在主线K15+200、K16+200和反方向K16+200、K15+200处有4个出口,则该出口编号为15A、15B和15C、15D。
5 省级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衔接
5.0.1 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的命名和编号规则应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命名和编号规则保持一致。
5.0.2 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编号的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S”表示。
5.0.3 省级高速公路网路线数字编号应当尽可能避免与本省(区、市)境内的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数字编号重复。
、北京-哈尔滨
2、南北纵线
9条:鹤岗-大连、沈阳-海口、长春-深圳、济南-广州、大庆-广州、二连浩特-广州、包头-茂名、兰州-海口、重庆-昆明
3、东西横线
18条:绥芬河-满洲里、珲春-乌兰浩特、丹东-锡林浩特、荣成-乌海、青岛-银川、青岛-兰州、连云港-霍尔果斯、南京-洛阳、上海-西安、上海-成都、上海-重庆、杭州-瑞丽、上海-昆明、福州-银川、泉州-南宁、厦门-成都、汕头-昆明、广州-昆明
此外,国家高速公路网还包括辽中环线、成渝环线、海南环线、珠三角环线、杭州湾环线共等5条地区环线,2段并行线和37段联络线。
到2010年,从国家高速公路网实现的效果上看,可以基本贯通“7918”当中的“五射两纵七横”14条路:
五射是:北京-上海、北京-福州、北京-港澳、北京-昆明、北京-哈尔滨
两纵是:沈阳-海口、包头-茂名
七横是:青岛-银川、南京-洛阳、上海-西安、上海-重庆、上海-昆明、福州-银川、广州-昆明
到2010年,国家高速公路网总体上将实现“东网、中联、西通”的目标。东部地区基本形成高速公路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形成较完善的城际高速公路网络;中部地区实现承东启西、连南接北,东北与华北、东北地区内部的连接更加便捷;西部地区实现内引外联、通江达海,建成西部开发八条省际公路通道。
命名规则
2.0.1 国家高速公路网主线及联络线名称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全称为“××-××高速公路”。路线简称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如“沈阳-海口高速公路”,简称“沈海高速”。也可以采用起讫点城市或所在省(区、市)的简称表示。如“北京-哈尔滨高速公路”,简称“京哈高速”。
2.0.2 地区环线名称以地区名称命名,全称为“××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简称为“××环线高速”。如“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简称“杭州湾环线高速”。
2.0.3 城市绕城环线名称以城市名称命名,全称为“××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为高速“××绕城高速”。如“沈阳市绕城高速公路”,简称“沈阳绕城高速”。
2.0.4 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路线简称不可重复。如出现重复时,采用行政区划名称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
3.1 编号结构
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由字母标识符和阿拉伯数字编号组成。
3.2 字母标识符
国家高速公路是国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G”表示。
3.3 数字及数字与字母编号
3.3.1 首都放射线编号为1位数,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9。
3.3.2 纵向路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1~89。
3.3.3 横向路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10~90。
3.3.4 并行路线的编号采用主线编号后加英文字母“E”、“W”、“S”、“N”组合表示;“E”、“W”、“S”、“N”分别表示并行路线在主线的东、西、南、北方位。
3.3.5 地区环线的编号按照由北向南的顺序排列,编号区间为91~99。
3.3.6 联络线的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1”+联络线顺序号组成。联络线的顺序号按照主线前进方向由起点向终点顺序排列。
3.3.7 城市绕城环线的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0”+城市绕城线顺序号组成。主线编号为该环线所连接的纵线和横线中编号最小者,如该主线所带城市绕城环线编号空间已全部使用,则先用主线编号次小者,依此类推。如该环线仅有放射线连接,则在1位数主线编号前以“0”补位。同一条国家高速公路穿越多个省(区、市),所连接的城市环线的编号在各个省(区、市)单独排列。在不同省(区、市)允许出现相同的城市绕城环线编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 2009-10-15 00:43:2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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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