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当事人孙中界 难得国家赔偿
人大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 不再强调“违法才赔”但强调司法程序 专家解读——
本报讯(记者朱治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上海“钓鱼”执法事件的当事人孙中界,将不能得到国家赔偿。
今天上午,曾参与《国家赔偿法》起草及修正案意见征询、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国家赔偿法》修正案不再强调“违法才赔”。
也就是说,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时候,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造成的错误都要赔偿受害人,从违法归责原则转变成了结果归责。
上海“钓鱼”执法当事人孙中界自断手指,引起民众关注,最终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公开道歉,孙中界是否适用于国家赔偿呢?
马怀德教授说,“违法归责原则转变成结果归责”这方面指的是在司法程序造成错误的赔偿原则。孙中界没有进入司法程序,所以这方面的赔偿谈不上。但是孙中界可以得到行政赔偿,要求返还所有罚款。
对于精神赔偿方面,马怀德表示,孙中界得不到精神赔偿。一方面,这次修正案的精神赔偿指的是造成严重后果才赔,但是孙中界在事件中没有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后果。另一方面孙中界断指属于自伤自残,也构不成精神赔偿的条件。
其他亮点解读
此前,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对此,有些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上述规定没有包括受到虐待,以及监管人员放纵他人殴打、虐待的情形,建议予以明确。
专家观点
著名刑法专家许兰亭表示,在一些监狱、看守所等机关,确实存在“牢头狱霸”等现象。这一草案规定的出台意义重大,将强化监狱、看守所等机关的责任意识,更有利于保护服刑人员的关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尊重人权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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