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着88朵玫瑰刺死前女友
阜阳一男子借“人肉搜索”找到并杀害前女友 河南高院二审判其死刑
安徽阜阳某中学读高一的林明,与四川内江某中学上初三的周春梅在网上结识并恋爱。四年后,考上大学的女孩提出分手并从网络中消失,他通过“人肉搜索”找到女孩的下落。再见女孩时,他手捧88朵玫瑰,同时怀里揣了一把水果刀……最终,女孩身中30多刀后死亡。 11月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明死刑,立即执行,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女孩:提出与“网恋”男友分手
今年22岁的林明是阜阳颍上县人。 2004年9月,正在阜阳某中学上高一的林明上网通过QQ与正在读初三的四川内江女生周春梅相识。慢慢地,这对处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在网上相恋了,很快他们又坠入了现实中的情网,并有过同居生活。转眼到了2007年,没有考上大学的林明来到上海打工,成了一个打工仔。
2008年8月,周春梅网上告知林明她考上了河南科技学院。林明得知这一消息后,极力反对周春梅去读大学。两人的感情因此产生裂痕,周春梅逐渐对林明流露出了冷淡和疏远的态度。
2008年8月底,周春梅在网上向林明提出了分手。随后,周春梅更换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和QQ号码等一切联系方式,彻底从林明的视野中消失……
男孩:人肉搜索引发玫瑰血案
为了找到远在河南新乡的周春梅,在上海打工的林明在网上发帖,“控诉”周春梅的“负心和绝情”,获得很多网友的同情、支持。很快,通过网友发动的“人肉搜索”,林明得知了周春梅所在学校等详细情况。
2008年10月21日,林明乘火车来到新乡市,购买了作案工具水果刀。第二天下午,林明又购买了88朵玫瑰。当天晚上6点40分左右,他将周春梅骗了出来,并送上鲜花,但玫瑰没有改变分手的结果。随后,林明持刀朝周春梅颈部、面部等处猛刺30多刀,至周春梅当场死亡。这起“人肉搜索引发玫瑰血案”引起全国震惊。作案后,林明没有离开现场,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明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5535元。接到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林明不服,提出上诉。
11月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上诉人林明不能正确处理失恋问题,持刀将原恋爱女友捅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上诉人林明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上诉人林明作案手段残忍,又无法定从轻情节,依法应予严惩。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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