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文件,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六大税种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通讯补贴、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修理费、保险费等等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的补贴,通通都应在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税。打一个比方,也就是说以后企业发个月饼职工也得缴税。
此税先不说征的有理还是无理,凡事要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手心手背都是肉,要疼都疼,要挨板子一起挨板子,这才方显社会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企业职工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缴纳个税,那么公务员的车补话补呢?缴不缴税?
今年以来,有关公务员的车补新闻不断,最多的一个车马费是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区委书记、区长居然高达7.6万。照此往下排列,有每人每月车补2800元的,有每月每人车补1000元、数百元不等的,总之是有,差别只在多少而已。就按照一个月1000月这个数字来算吧,虽然不能说算多了――这个不算多是相对应最高车补7.6万而言的,如果是相对于吃低保收入、低收入人群来说,这每月1000元的车补费相当于一个月的收入了。按照个税起征点2000元来算,咱就把这车补一千元不与其他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放在一起计算,那样一放,应得数过高,税率要到15%,所以只按10%算,这一千元怎么地也得缴个10元吧,一个人十元,集腋成裘也是一笔不小的财政收入。如果成立一个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兴许还能以车补养车补,给政府的财政压力缓解不少。
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交通、通讯补贴假如也能达到这个数,比如最高能到几万,最低能到上千,如果能达到人人有份,按劳分配,那自然更是皆大欢喜了,扣点税充实国家财政也无可厚非,只是在出台企业职工所得税如此明细明晰的扣缴方法后,公务员的车补费、话补费,怎么就是让人感觉一团迷雾,怎么看也看不清道不明的。
本来,就让人诟病的公务员个人所得税,现在又添一个新疑点,怎不让人疑窦丛生?
出台文件明确个人所得税是一个透明税务征收的好事,但只明确企业职工而继续让公务员的所得税犹抱琵琶半遮面,这就让人不吐不快了。公务员不用交养老金,企业不仅交养老金还得交补充养老金,单就养老金这一条上就够不合理了,缴纳了养老金的企业职工退休后基本上都比不上不缴纳养老金的政府机关的公务员还有比照公务员待遇的事业单位,此为不合理之后的更不合理。公务员那么庞大的退休队伍,退休后的养老金从何而来?从社保吗?可他们没有扣缴养老金,从国家抑或地方的财政吗?那可真是一笔天量的开销。
去年有网友在网上曝光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公务员某某人的工资条,在一个月收入为5935元的工资条上,个人所得税一栏为0.00。虽然事后某某强调已经缴纳了个税,让诸多看客的漫天口水硝烟低沉下来,可今次再看国税总局出台的个税细则,不由得再次疑窦丛生。公务员的交通补助、话费补助、高温费、防寒费等等等等,莫非也同养老金一样,从来都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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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嗔心起,八万障门开.
无生法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