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报道:继手机充电器接口标准实现统一之后,同样困扰用户的手机电池也有望得到统一。作为手机充电器新标准草案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信产部电信研究院泰尔实验室主任何桂立透露说,相关部门已着手研究手机电池的通用标准,如果进展顺利,该标准有望于明年上半年对外推出。 …… 另外,由于电池属于消耗品,经过反复充电后,使用效果往往便会出现衰退,往往手机本身还能使用时,就需要更换新的电池。对于不少手机用户来说,电池已成为迫使其不得不定期更换手机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能够推行统一的电池通用标准,无疑将降低用户的手机更换频率,从而减少由此产生的消费成本。 首先指出,《北京日报》的这篇报道中所说的“继手机充电器接口标准实现统一之后”这句话并不准确。请问:手机充电器接口标准什么时候“实现统一”了?信产部也不过是刚刚出台了一个手机充电器接口的“统一标准”而已,并没有强制推行和具体实施,何来“实现统一之后”?而且,这个“统一标准”已遭到业界内部的强烈抵制,将来能否实施还很难说呢。 应该肯定的是,信产部从减少手机用户的消费成本出发,计划推出“统一的电池通用标准”,这是件深受广大手机用户欢迎的大好事。按我的理解,信产部所说的“手机电池通用标准”,应该是一个质量标准,而不是电池规格标准。你想,各种手机的大小不同,薄厚各异,外形更是千姿百态,而且所用的电池也不尽相同,既有嵌入式电池,又有与手机后盖浑然一体的电池,因此,要想统一电池的规格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所以,所谓“手机电池通用标准”,就只能是统一的质量标准了。 从手机用户的角度出发,我所希望的手机电池质量标准起码应该具备两个要素:一是电池使用寿命的标准,即规定每块电池使用的最低年限(如5年以上);二是电池理论上的待机时间标准,即规定每块电池理论上的最低待机时间(如1000mah的电池理论上的待机时间要达到多少小时以上等)。之所以说理论上的待机时间,是因为各种型号手机的功能不同,比如智能商务机、娱乐型手机的耗电量会大一些,而有些功能单一的手机耗电量会小一些,所以无法对手机电池的实际待机时间做出统一的规定。 我所担心的是,即使信产部对手机电池提出质量上的标准要求,恐怕也很难付诸实施,因为生产高质量的手机电池,无疑会加大生产厂家的成本,在手机业界利润摊薄的今天,谁还愿意为“额外增加”的成本买单?因此可以预料,“手机电池通用标准”也将会和“手机充电器接口统一标准”一样,遭到来自生产厂家和手机经销商的联合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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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