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科学院的一名研究生,于2007年5月1日在青岛市颐高电子城购买了HP500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使用了两个月后,8月中旬屏幕上右下角出现了一块黑斑,大小约0.5cm2,售后维修说是漏液,说是人为造成,其实产品质量问题也是漏液现象一种原因,本人使用电脑很小心,决不承认,但最后终没有维修。
10月20日,电脑上又出现了一条长约3-4cm的亮线,送去检修,说是可能与漏液有关,也没肯定,就说保不了,打了厂家的技术支持电话,说是亮线与漏液无关,因为液晶每一点都是独立的,相互不会影响,跟惠普维修人员争论,他们又说之前出现了漏液就算跟他没有关系也不能修,他们认为我的屏漏液就是废品了,并说屏幕漏液后在出现其它的屏幕问题都不给修,作为消费者我当然不承认,撇开漏液的原因不说,坏了点我的屏幕就废了吗?不是照样用吗?坏1-3个点厂家还说是正常的呢!经过技术咨询亮线确实是与漏液两回事,厂家的这种做法实在令我们无法接受!
综上所述,投诉惠普两点:1. 漏液了,不问任何原因,就是不修! 2. 又出现了亮线,这是正常使用造成的,只是因为之前有漏液现象,亮线就不能修,说是亮线修了(换屏)相当于漏液修了,漏液不能修,亮线也不能修!!这是什么理论啊!
希望我的投诉能得到合理解决!谢谢!
投诉编号:
TS145886
产品名称:
惠普
投 诉 人:
张先生
产品型号:
HP500
投诉类型:
计算机及配件
出厂厂家:
惠普
销售商家:
青岛致远恒通科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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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