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件事的过程中我一直保持冷静没发过脾气,我是个不怎么爱发脾气的人,但昨天(4月17日)下午临下班的时候我们这里维修部的有位女士打电话给我,让我很生气,我当时就很想骂她,但看在是女人的份上就忍住了。
她打电话来的主要意思是劝说我两块板一起换,我不同意,她就抛出了一个明显带有恐吓成分的理由,她说:“这两块背光板是一对的,连在一起的,如果只换一块另外一块可能很快就会坏的”,我是学计算机的,这种理由能说服我吗?我跟她说你们800那边那边也说过两块板同时坏的可能性不大,她说800只是sharp接电话的,不懂技术,后来说来说去她又说自己也不懂技术。
我坚持不同意两块板一起换,她就说要把我的电视拿回他们公司去检测几天,才能确定是哪快板坏了。我当然也不同意了,我的理由是:
1、现在故障已经判断出来了就是背光板坏了,还需要什么复杂的检测吗?
2、也是出于安全考虑,我和你维修部素不相识,怎么能让我相信我的电视在你那里安全呢?
3、如果以客户为中心的角度考虑问题,你sharp公司拿个大信封就可以装两块背光板到我家维修,为什么要让客户把一台37寸的电视搬到你的维修部呢?37寸的电视普通的轿车是运不了的,还要租其他车辆,运输途中的安全谁来保证?
我问她是什么部门的,他说是维修部的售后服务的经理(也可能是部长之类的,我记不清了),我说还是找夏普公司协商吧,她说:“你有你表达已经的权利,我也有表达意见的权利”,这是什么意思?这根本就不是权利和义务的问题,这时候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帮用户解决问题,和权利义务有什么关系?给我感觉他们和sharp公司好像关系不是很紧密,我问她我能把你说的话当作sharp公司的答复吗?她不置可否,我决定明天在找投诉部的人。
还有就是关于维修费的问题,300块钱换块板,不用一个小时,我们这里汽车维修的工时费是每小时80到100元,300元合理吗?
从14号到今天已经4天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 2008-04-18 13:21:25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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