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礼拜五,下午三点到了宝山区法院,拿到了判决书。我知道在这薄薄的几张纸里有对我整个事件的一个结论,等下我上照片让大家知道结果。
我坐车回来的路上,我的心情一直激动着,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8个月了,在这么长的时间我一直在想,我到底得到了什么,我是为了得到什么而活在这里吗?
一场交通事故,让我失去了父母送给我的完整躯体,让我永远失去了奔跑的快乐,让我失去了与普通人正常生活的权利。我一生的幸福都离开我了,痛苦一直伴随。着次事故我也很幸运,上帝忍心没有夺走我的生命,让我还能睁开眼睛看见我慈爱的双亲,让我还能让我靠着假肢在一次的站起来了,让我活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我被一个群体关注着,有你们我不孤单,我快乐着。
42W不是事件的开始,100万也不是事件的结束。以前我很穷,但是我能靠的双手去获取,所以我不怕。但是现在我获取不到生活的资本,没有钱就没有办法生活在这个社会上,生活是残酷的,我需要钱,因为我不想成为靠社会救济的附属品,我不想厚着脸皮一直靠捐赠生活。不要说我为钱势力,为钱贪婪,我是被逼的,我的未来生活要重新开始 ,重新设计,我需要钱为将来的路铺的平稳点就好。我不愿意一直做一个弱者。
这次的判决我有很多的疑问,疑惑,和不解。我把我的疑问写下来让大家知道下
1:我的工资问题:没有我的工资单,他们怎么证明我的收入,单位既然解散,出具的证明是否有效,(我的工资组成1500底薪+150饭贴+150手机话费补贴+业务提成,我自己没有留下工资单)
2:假肢费用问题:用上海假肢厂证明假肢费用过高。用一个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证明另外一个企业,调查的结果用来反驳,3副假肢安装费居然不够安装我一副的价格。我认为不公平。也不具有法律效应,我要求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礼拜有一我准备去上海假肢厂调查,录音)
3:假肢的安装年限问题:20年也对,人均期望寿命也对,,我请问,标准是否有,20年后被告是否依然有能力履行赔偿的能力,是否还可以找到被告。从事件一开始就在回避我的被告他们的行为就不应该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难道就不能依实际情况来判案?法律到底在保护谁?
4其他的细节,还在跟律师商谈。我不想挑战法律的权威性,但是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我要上诉 有可能我要输,我要博,我有理。
如果,这只是假设,如果能用钱换回我的右腿,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EXIF版本:0220 相机品牌: 相机型号: 光圈:F3.03 快门:10/15750 感光度ISO:10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 2007-06-22 18:57:40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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